但小天使公司進行查證,發現這些錢是程女士早就充值在他們的商城裡,為的是方便女兒可以不用詢問自己就購買課程方便,而且,他們的書庫也是正規的書庫,他們認為九歲的孩子具備確定自己要購買的書籍是什麼的能力,拒絕退還這筆錢。
程女士不同意這樣的說法,便向市民熱線、教育局以及文化與旅遊局進行了投訴。
但經過幾個工作日的時間,這些部門展開了調查,發現小天使公司並沒有什麼違法行為。
程女士當然也不認可這個結論,她認為這個書庫存在本身就具備一定的誘導性,因為這個書庫推薦的書目有大量的網絡小說,在她看來,這些書中都具有有害信息,小天使公司提供這樣的書庫給未成年人顯然影響了他們的心理健康。
所以,她以此公司推薦書目損害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發展為由,將該公司與教育局、文旅部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第一次並沒有直接為她立案,而是將案件轉交給了歸渡市人民檢察院,經過檢察院的建議,這才有了現在這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連帶民事賠償的複合型案件。
孤嶼作為在這個書庫推薦中排名前十的作家,也受到了同樣的起訴,而楚孑則是因為在網際網路上推薦了他的書籍也要承擔責任,程女士主張她的女兒就是看了楚孑的視頻才對孤嶼的書感興趣的。
程女士也提供了女兒的充值記錄,上面顯示,女兒充值的一千元中,有一百多元都是用於購買孤嶼的書籍。
楚孑聽完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
「為什麼檢察機關還要負責這樣的案件呢?」他問,「這看上去像是程女士和小天使公司的矛盾,我們只是一個……理由或者說抓手罷了。」
邱律師撓撓頭:「大多數人都以為檢察機關只負責公訴案件,但他們的一部分就是負責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訴訟案和行政公益訴訟案,這『公益』二字指的不是做福利工作,而是指侵害公眾利益的情況。」
楚孑點頭,然後又問:「那我的問題大嗎?」
邱律師搖頭:「沒什麼事,程女士應該只是為了擴大影響力才連帶起訴的你,一來你沒有收過小天才兒童公司的推廣費用,二來你也沒有收取過孤嶼的推廣費用,三來你也沒有從自媒體帳號中獲利,應該問題不大。」
他又說:「這個案件有兩個焦點,一是孤嶼和其他作者的書到底算不算是包含對未成年人有害的信息,二是小天使公司是否在知道這些信息會對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傷害的基礎上,對他們進行誘導消費,這兩個焦點都和你沒有關係,所以不用太擔心。」
孤嶼在電話那頭苦笑:「可是和我有關係啊。」
楚孑覺得他的聲音似乎有些細弱,問道:「你沒事兒吧?」
「沒事兒,」孤嶼回答,「我真是沒想到,我就是一個破寫文的,還能遇到這種事兒。」
邱律師笑:「也不是你一個人趕上了,前些天某地還下架了《淘氣包馬小跳》呢,說裡面有涉及自殺方式討論的橋段,很多家長就是敏感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