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爭臉紅:「什麼嘛,好話還是賴話?」
許竟一本正經:「當然是好話。你還蠻適合這種風格的,回頭可以多買幾件類似的衣服。之前在片場,總見你隨便穿個t恤、運動褲什麼的,沒想到好好收拾一下,也挺好看的嘛。」
宋爭嘟嘟囔囔道:「拍戲是拍你們,又不是拍我,我收拾什麼,每天早起晚睡的都夠痛苦了,哪有精力收拾。」
說著,瞧見許竟帶著笑意的表情,他又反口道:「再說那時候誰沒事兒閒的會看我個單身漢呀。不過,現在可不一樣了,以後每次見你,我肯定都好好打扮的!」
許竟對此不置可否,給自己也換好衣服。
他從包里拿出棒球帽和口罩,「武裝」完畢,又習慣性地掏出一條手鍊戴上。
宋爭湊過來,指著他手腕上的鏈子:「這個給我戴吧,好不好?」
一眼掃過去,他的脖頸、手腕等露出皮膚原本顏色的地方還真是有些空,配一身酷炫的機車風,確實差了那麼點兒意思。
許竟並未立馬答應:「你沒有首飾嗎?」
「沒有,」宋爭搖頭,說著還為了證明似的,跑到衣櫃中間的抽屜,拉開給許竟展示裡面的空蕩,「我沒有買首飾的習慣。」
不難看穿,宋爭是想用這條手鍊作為藉口,以防下次再想見面時萬一遇到什麼不順利的狀況,至少可以說是找許竟還東西。
許竟抵不住被渴求的眼神一直盯著看,而且說實話,他內心也不是特別想要拒絕,便答應了,解下手鍊卡扣,將其遞給宋爭。
宋爭歡天喜地戴好手鍊,然後走到床頭櫃前,半蹲下身子扒拉一陣,翻出一把車鑰匙。
「我送你吧,你去哪兒?」他問。
許竟想了想:「回家。我住城北,咱們應該不順路吧?」
「順,住哪兒都順,」宋爭毫不猶豫道,「喬梓銘算什麼東西,我先送你回家,讓他等著去吧。」
比起聚精會神地開車,宋爭更願意輕鬆自在地坐車,再有就是經常出遠門不在家,所以他在車子這方面沒怎麼費過心思和花錢,名下只有一輛畢業時買的越野,常年停在別墅的地下車庫裡吃灰。
將許竟送回家以後,他隨便找地方洗了車,然後前往市中心,去赴喬梓銘的約。
兩人說好在首都最繁華的商圈附近見面,到達約定地點,喬梓銘已經不知等了多久。看見宋爭,他先是興奮地揮揮手,大聲喊了一句:「這裡,宋爭哥哥!」
隨即,待宋爭走過來,他又變了臉,半撒嬌半埋怨地說:「約好和我吃午飯的嘛,你怎麼遲到了這麼久,人家肚子都餓扁了……」
宋爭在心裡狠狠啐了他一口,不過面上絲毫沒有表露出來,只是略帶歉意地笑了笑:「上午有點事兒,不小心忙過頭了。」
「什麼事兒啊?」
喬梓銘隨口問道。
什麼事兒?
和老婆共進早餐,卿卿我我,送老婆回家,在老婆家附近兜圈踩點,還坐在車裡查了半天那個住宅區以及周邊的房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