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大定,江山鞏固,何復用兵?宜當韜戢干戈。
刺史分職,皆遵昔時前漢故事,少留防衛,其餘之兵,悉罷歸農,省其煩役,俾蘇民瘼。
大郡只許置兵吏百人,小郡止許五十人,限即發回故籍,毋得結聚,以蹈罪愆。
詔行之日,欽此欽聞。
詔下,僕射山濤諫曰:“州郡置兵,以防寇盜生發之患,使民無虞,得以安業。
所謂兵民一體,給御相需,自古不易之設。
今無故豈宜悉去?倘一旦巨奸竊發,將何以制遏之?伏望陛下存古成規,以思久安之治。
”武帝又不聽。
詔書去日,前到交州。
有交州刺守陶璜接旨,開讀以訖,即謂部下僚佐曰:“事雖出於旨意,其實不可奉行。
若欲去其守兵,惟於中都附郭郡縣則可或止。
今此交趾邊遠所在,如何去得?”眾僚佐曰:“此乃聖上與朝臣之意。
旨既到此,不可違背,大人有何處置?”陶璜曰:“事有經權,當從便宜而行。
身為方面大臣,苟有不利於國家者,當言之為忠。
今居此蠻夷之域,若一去兵眾,則群蠻乘虛作釁,將何以為備御?須當奏言利害方可。
”乃即具表於朝,疏曰:臣交州守備陶璜,誠惶誠恐,冒昧上言:臣在邊方,聞詔書到日,不勝驚駭。
切思此事,行於中州內地或可稱便,念茲交趾之地,俱系蠻夷雜處,全仗兵威以制伏其獷猛之性,若一旦撤去備兵,倘若群蠻乘弱竊發,府郡無兵可制,得肆強橫,黨類效尤而起,不服役屬,禍必難測。
且州之地,東西相去數千里,尚有不賓服者六萬餘戶,服官役者才五千餘家。
中州肘腋之病,隆替惟在兵威。
所以能役使夷僚,靖寧邊鄙。
大寧一帶,諸夷接境,竊據上流,水陸盡通廣南州郡。
若一聞罷去守兵,反亂立待,尤宜防之。
伏乞聖裁,激切待罪。
晉武帝雖見陶璜之表,不省其為國通弊,獨曰:“交州既居邊界,量去老弱,以存精銳,餘皆依詔奉行。
”詔又到遼東,特有侍御郭欽在鎮按撫,接詔讀畢,謂眾官屬曰:“此事斷然難行,朝廷何不思之甚也?若我遼地,一罷去郡守之兵,倘羌戎乘而作耗,何以當之?不惟百姓被害,即疆域恐非國家之有也。
”眾官曰:“此皆出於聖意,與多官廷陛酌議,方才頒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