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莫垮着张小胖脸,到底点了点头。
在Q县那样偏僻的小县城,想考上B市的大学可不容易,就算夏莫脑瓜子再聪明,也得花一些心思到学习上了。尽管如此,跟其他标准的好学生比起来,夏莫依然显得十分懒散,时常在课堂上睡觉,家庭作业也不怎么做,动不动就用这样那样的理由请假,少不得有看不惯的老师,总让他请家长。到后来莫大娘自己都嫌烦了,通过关系给夏莫开了一张病情证明,从那以后,那些老师们就都不怎么再管他了。
夏莫懒散惯了,不光爱在课堂上睡觉,就连考试都经常睡过去,成绩常年处于班上的中下游,偶尔他不那么困的时候,也会小小爆发一下,考个十分惊人的好成绩。
所以,等到了高考的时候,夏莫一下子考了个Q县史无前例的高分,老师们都觉得在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分数下来后,就在老师们商量着让夏莫上Q大还是B大时,他毫不犹豫的做出了让老师们痛心疾首的选择。
他填报了一所B市著名的电影学院,D大,文学系。
第三十三章 特调处
老师们惋惜归惋惜, 但乱七八糟的脑补一圈,他们似乎也能理解夏莫的选择了——夏莫长年累月的请病假, 身体是真的不好,成绩常年处于中下游偶尔爆发也是真的,Q大B大再怎么好,夏莫去了恐怕也难以跟上进度,至于D大的文学系什么的, 夏莫去了应该能跟上进度吧。
老师们都相信夏莫的选择是理智的, 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觉得可惜,不少老师都觉着,但凡夏莫的身体能好一点, 报个表演系也比学什么文学系强, 就他那张脸,真去了表演系,压根就没别人什么事了。
归根到底, 老师们对夏莫的高考志愿是不满的, 但是莫大娘却很满意。她再清楚不过夏莫的真实身体状况了——瘦是比小时候瘦多了, 但是病是真的没有, 你让他去山上,他不光能分分钟打死老虎, 他还能让老虎跪着叫爸爸。当然了如果懒能算一种病的话, 夏莫大概算先天性末期患者了。一天二十四小时, 他能不吃不喝睡上二十个小时, 全身上下,就连头发丝都透着一股睡不醒的懒劲儿。
莫大娘做梦都没想到夏莫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作为母亲来讲,她当然希望夏莫报考B大Q大这样明显更有前途的学校,但是当夏莫说出:“D大的时间要自由一些,我想再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沈诺。”
莫大娘除了叹息,还能说什么?
自那年从B市回来,一晃已经十一二年了,夏莫再没有跟她提过沈诺这个名字,可是他一直不肯丢掉他房间里那一小束干花,她就知道他没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