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找到一條絕妙生財之道,當起了合作夥伴。當初販賣前妻的朋友能找到“貨源”,前妻在T國混跡,掌握著豐富下游銷貨渠道,負責“銷售”進貨來的婦女兒童,並提供全面的交易保護,金釗負責每個環節間的調度銜接。
他們這個產業鏈歷經數年,慢慢築成,貨源地從本省鄉鎮以及鄰省,很快供不應求,需要金釗前往其他省份“進貨”。
他利用自己出色的混跡社會的能力,打入各地乞丐組織中,收集情報,進貨足跡迅速蔓延至沿海地區。
此案之所以敗露,是因近年國內天眼密布,監控愈來愈嚴,金釗的這樁生意已經慢慢停滯了;且三年前T國政變,那位前妻的丈夫倒了台,當初產業鏈中分贓不均的問題也慢慢暴露出來。多名被拐婦女上月由兩國警方聯手解救回國,上周正式指認了金釗與其前妻,金釗多名同夥都已落網,一樁跨度十七年的拐賣人口大案,終於浮出水面。
金釗現在能在南照,正是因為此案也是省廳督辦,處於等待移送起訴期間。人遲早要來南照,通過厲鋒的關係,暫時給“借”來了。
前兩天他倆都盯著製毒審,沒仔細研究販賣人口的案卷細節,這會兒吳狄一氣讀完,破口大罵:“一對狗男女!居然好意思自稱合作夥伴?那麼一張現成的網搭著,我就不信他們不利用做點別的,這種喪盡天良的人,光賣婦女兒童,他能夠本?”
十音認同,但金釗不傻,兩天來一言不發,比周煒強硬得多。按他的說法,他的罪全都已經供認不諱,只等公訴。
金釗涉毒,這是毋庸置疑的,關鍵在於他涉到什麼程度,肯交代多少。雖受鄒直指認,但鄒直只是見他到過工廠,並無實據,可證明金釗本人親手經手過違禁品生意。
依照現行刑法對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規定,雖有“情節嚴重可處以死刑”之說,實際執行中,哪怕是跨國案件,通常重不過十年監禁。但如果行為牽涉製毒,那就非同小可了。
開金釗的口,相當不易。
審訊進度駐足不前,十音讀完案卷,重新來了勁頭,盤問金釗:“我看到十五年前,你第一次前往沿海地區組織拐賣婦女兒童,到S市,是在幾月份?”
金釗幾天不肯說話,聽十音問起這個,抬了抬眼皮,胖圓臉上浮起皺紋,卻是笑了:“警官不是緝毒線的麼,怎麼問起這個案子了?我都已經認罪了,怎麼了,想聽故事?”
吳狄在監視器里也很不解。
“審問你,還用挑問題?”苗輝呵斥。
“四月份。”金釗的表情,倒像是在回憶那些美好的事情,“後來每年都是,煙花三月,下江南。”
十音心一緊,追著問:“說細節,從第一次往後說。”
笑笑,孟冬告訴過她,笑笑是四月走失的。
金釗皺眉頭:“那怎麼記得清楚?”
十音提了個地址,但金釗對S市地理並不熟悉,只覺得有印象。他答得冠冕堂皇,說他從不涉獵具體業務,他只是組織管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