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釗表示,他年輕時在茶廠上班,後來他把對茶葉的鑑別天賦沿用到違禁藥品的優劣鑑別上,異曲同工。很多人尊他一聲法師,但金釗表示那都是為了“工作”,自身並不溜冰。
他在心底里瞧不起碰冰的人,覺得這種化學製品毫無天然的“美感”,因此反而要找人長期供應粽糖,即3號海.洛因。
金釗供述,那袋在秦州路被查獲的棕糖,來自他的長期供毒人,叫羅鍋。羅鍋三十來歲,不是真駝背,但因為行走姿態不好,個子高、瘦,走路愛佝僂身子,才獲此名。
秦州路一帶,知道此人的應該不在少數。但羅鍋真名不詳,金釗也沒有羅鍋聯繫方式,一般只要是熟客,在原先秦州路那些場所,羅鍋都會來主動詢問補貨。
十音手頭有秦州路聯合嚴打的落網名單,調取照片信息,讓金釗逐一辨認,金釗表示,沒有發現那個羅鍋的蹤跡。
這麼說來,羅鍋很可能並未在嚴打中落網。
金釗沒有家眷,離婚之後也沒再娶,只養著幾名情婦。所以一旦撬開了嘴交代,倒也痛快,不顧節操地倒出來。
626隊分為二路,一路去品縣,會同四隊排查確認審問中獲取的可疑製毒工廠地址;一路聯繫了幾名本地特情,開始摸排打聽羅鍋。
林鹿很細心,上午一直在比對筆錄,從金釗的兩次供詞中發現了一些出入。
“他說每年都是四月去沿海,”林鹿比對著兩份口供,“但他之前在金溪的口供上,交代最後幾次去沿海進貨,都不是四月去的,是八月份。”
吳狄說:“這個問題不大。販賣人口那事,你就當他隨口和我們瞎聊,不用核實,我們抓重點,能問出那些工廠位置就行。”
十音本來在讀前一天剩餘的其他筆錄,聽到八月那裡,忽然頓了頓,走過去翻看金釗交代的歷年作案記錄,翻到某頁時,停在那裡。
她的手都在微顫,飛快回辦公室,從抽屜的文件夾里,取出一頁A4複印紙。
那是一頁經過翻印的A4紙,按複印畫質判斷,原件應該已經泛了黃。她跑進審訊室,將複印件拍在金釗眼前:“見過這個人麼?”
這像是從某一頁案卷上彩印下來的,應該是一具在法醫室拍攝的,男性上半身屍體照片。
由於當初的拍攝光線角度良好,這樣一份二次複印件,依舊可以分辨出該男性的面部。瘦得脫了相的人,臉上、身上布滿猩紅斑點,觸目驚心。
“警官,他……他死了?”金釗大駭,“就是他。”
“誰?”
“曹滿,曹饅頭啊。”
原來他是曹滿。
十音想,生得像一隻骷髏,依舊……力大無比。
吳狄發現十音長久不說話,按亮通話器,在話筒口輕輕拍了拍。
十音聽見聲音,回過神,問的話卻很出乎吳狄預料:“金釗,你最後一次見曹滿是什麼時候?”
金釗在算時間,十音耐心等著。金釗很快記起來,那個運動會,那年夏天S市承辦了一個城市運動會,宣傳如火如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