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樊鏘和魏舟之間的恩怨,他懶得管,留著他們自己去掰扯。
賀知年叫夥計送來文房四寶,拿起筆遞給了魏舟,「寫吧。」
魏舟嫌棄的掃一眼桌子上的零碎東西,「這些,勉強算個二百兩吧,不能再多了。」
「行。」賀知年痛快的答應了。他對魏舟坑樊鏘是一點兒意見都沒有。
魏舟筆走龍蛇,洋洋灑灑寫下一張借銀收據,這是借了樊鏘二百兩銀子的收據。證人是賀知年,寫完字據,兩個人都按了手印。
賀知年收起這張欠條,留著明日給樊鏘。又拿出一張紙遞給魏舟,「來,這一張是你代表鎮妖司欠秦時的,八百兩銀子,這可是秦時看在咱們出生入死的交情份兒上給的優惠價。」
優惠價這個說法,他還是剛從秦時那裡學來的。
魏舟琢磨了一下,八百兩買下藥方,確實不能算太貴。再討價還價也沒意思,好像占人家孩子的便宜似的。
借據寫好,兩方與證人分別簽字、按手印。
賀知年大模大樣的收好了借據,拉著秦時回房間了。
魏舟在房間裡轉悠了兩圈,總覺得哪裡不對勁。然後他開始從頭琢磨這筆帳:樊鏘給了秦時二百兩,這二百兩銀子是樊鏘在幫鎮妖司的忙,鎮妖司肯定要還回去——這是鎮妖司跟樊鏘的帳,肯定要還的。
這個不用說。
還回去了,他就不欠樊鏘什麼了。
借據上的八百兩是鎮妖司跟秦時購買藥方的錢……好像也沒錯?
魏舟摸摸腦袋,一時間有些轉不過彎來:到底哪裡不對勁呢?
八百兩銀子的帳,秦時也是回到房間之後才反應過來的。
他有些好笑地拿胳膊肘戳了戳賀知年,「你這算不算欺負魏神仙?」
「這算什麼欺負?」賀知年不以為然,「本來就是他跟樊鏘更熟一些,借盤纏也該他出面去借,幹嘛要推你出來,還打著賣藥方的名義去借?搞得這麼複雜,不是想占你便宜,就是他又犯懶,什麼事都指望別人去做……慣得他!」
當然,魏舟出的這餿主意,要說他故意欺負人也不至於,他就是把自己當成了方外之人,身邊的大事小事又一直有人幫他料理,天長日久的,他就忘記了塵世里的雞毛蒜皮是多麼麻煩的一件事。
賀知年就是要給他一個教訓,免得魏舟習慣了把自己當神仙,什麼事兒都高高在上的運籌帷幄,看身邊的哪一個人都像他的棋子,可以任由他去擺布。
秦時從樊鏘那裡得來的兩百兩銀子會是他們一行人回長安的路費,但路費本來不該由秦時一個人負擔。
這麼些人,一路上開銷不少,等回了長安要怎麼算這零零碎碎的帳?
還能算得清嗎?!
就算不是有意欺負人,秦時也還是會吃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