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王好武,常常到狩獵場勤練箭術。
有一日,他走進野地,挽弓搭箭,屏息探著哪裡有躲藏的獵物,忽然,他看到一個半人高的草叢無風而動。
他的心下一驚,以為是小鹿或野犬,故立即拉滿弓箭朝那草叢的中間位置射去。
不料,當弓弦剛脫手,箭矢剛發出之時。草叢後跑出來的,不是什麼生禽走獸,而是一個身穿綠裳的女孩。
女孩從從草叢堆里躥出,嚇著了洛王,他心驚外加愧疚,欲前去查探其傷勢,那女孩卻一個箭步閃身向前方跑。
洛王想起狩獵場的深處是狼山禁區,暗叫不好,連忙喚『危險!不要過去!』
女孩卻像聽不見般,執拗著要去前方。洛王心急,不忍見女孩隻身犯險,故握緊弓箭,也跟著去了。
怎料狼山域內地形陡峭,多林多木,加上女孩跑得很快,洛王不小心把人跟丟了。
狼山是狼群居住的地方,在這裡待上一秒都是兇險無比的,但洛王並不想放棄,他低下頭,尋著女孩的腳印,繼續追去。
果不其然,女孩進入狼山後不久,就被狼群嗅著味道跟來了。她雖然略有武藝,能與狼對抗一二,但終是寡不敵眾,漸漸的,她就處在了劣勢的一方。
正當女孩想脫身逃出包圍,卻被趁機撲來的狼張著血盆大口,咬了一胳膊的血。女孩頭疼難忍,險些就此暈厥。
而洛王趕來之際,就是遠遠的看到這般場景。
他也顧不得自己的安危,只把箭重新搭起,情急之下就向那肩上的惡狼射去。
幸而洛王平日不論春寒秋暖都刻苦練箭,這一次一發即中,刺穿了那匹狼的眼睛。
箭出,人追,趁其他狼還在驚訝而未反應過來之際,洛晟閃身於狼群中拉過女孩的手就開始往狼山外逃。
狼群在身後猛追,兩人使出最大的勁去逃跑,等翻過了幾座小山,他們終是離開了最危險的區域。
女孩累極了,坐在地上休息便無力再起身,但這裡仍屬狼山的區域,離狩獵場還有一段距離,不可久留。
於是洛王說他能背著她一起走,女孩猶豫了片刻,終是點頭了。就在洛王要背起她時,他聽到了細微的咕嚕聲。
原來是女孩沒用早膳,肚子餓了。
洛王不禁莞爾,看了看四周,就從一棵樹上摘了兩個青果子遞給她,說這果子沒毒,能果腹。
若女孩是深居皇宮、金枝玉葉的公主,她定不願吃這種粗食野果的。但此女正是剛從軍營帶回來的四皇女長芸,被粗養慣了,並不挑食。
所以她接過果子,咬了一口。覺得這果子雖長相醜陋,但味道清甜,故津津有味的把它們吃完了。
洛王不知道的是,他從狼群中將女孩救回,女孩不甚在意,並未有什麼反應,而他給她摘下的這倆果子,才讓她記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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