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晗前輩萬歲!」
「沖這兒,我可以成為她的粉絲。」
黎越嫌棄瞥她一眼:「卓然同志,你好歹是個富二代,為了50塊錢成為粉絲算怎麼回事?」
「誰說是50塊錢?!」卓然義正言辭:「這麼炎熱的天氣,我們還得走去地鐵站再走路,這分明是救人與水火之中,提升生活幸福感的大事!還能買倆冰激凌!」
「還說我呢,人家不就是順便帶你吃了頓午飯又送你回來,主要還是助理做的,你不屁顛屁顛問人家電話號碼了,還偷偷看人家的綜藝和舞台!」
「我哪有偷偷摸摸,我是光明正大看的!再說了,哪裡是午飯和送回家的事情,我那是被她的魅力折服,不允許人真情實感追星啊。」
原本不打算插話的宋弗將兩人推進車裡,吐槽她:「得了吧越越姐,人家都說文人相輕,你比文人還過分,就你那整天挑三揀四的,追個藝術家還差不多,能真情實感追偶像,我這輩子都不吃冰淇淋了。」
卓然深以為然:「附議,你追星的話,我就回家繼承家業。你不如說你喜歡她,可能性還大一點。」
第10章
卓然朋友的烤肉店開在最繁華的商圈,晚上八點正是人多的時候,店裡裝修精緻,由服務員帶領去座位的路上,幾人看見其餘顧客桌上擺著的各種肉類,不約而同咽了一口口水。五花肉肥瘦相間,牛肉脂肪均勻分布在粉嫩的肉質之間,其餘肉類看著也很是誘人,反正就是一個字:貴。
三人加快步伐趕到預留出的座位,梁煜月已經將肉放在了烤盤上,「滋滋」的響聲與誘人的香味同時衝擊聽覺與嗅覺,幾人當即坐下,眼巴巴望著梁煜月給肉翻面,將卡路里拋到腦後,卓然甚至讓服務員帶話:「告訴你們老闆,多給我留點兒肉。」
烤的金黃的五花肉泛著誘人的色澤,放進嘴裡滿滿的肉香,肥而不膩,四人不約而同露出幸福的模樣,卓然長長嘆息一聲:「我明明是個富二代,可是這是我吃過最好吃的烤肉,太慘了。」
黎越一口氣喝掉整杯啤酒,幸福地閉上了眼睛:「不行,今天我要放縱自己了,減肥之後再說!」
卓然朋友將幾人的反應錄下,笑走過來捶了捶卓然的肩膀:「就不能說是我的肉好嗎,非得說自己慘,你們這反應也太棒了,等我發了就請你們當代言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可不是慘麼,那你倒是趕緊發家致富,」卓然往嘴裡塞著肉,口齒不清道:「在那之前再給我們來十盤!」
「行,想吃多少有多少,今天酒肉管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