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也癢,心癢。
明晗默默咽了口唾沫,說她:「脖子這麼這麼敏感嗎?」
「我不知道哎,好像沒人碰過我的脖子。」
很好,以後也不准別人碰。除了我。
黎越拿起手機調到自拍模式,對著臭美,夸:「真好看!特別適合我!」她笑嘻嘻的,又拿起手鍊,明晗見狀問:「手鍊不要我幫你戴了?」
「不用,這個要我來戴。」說著,她牽過明晗的左手,給她戴上,拉著左看右看,很是滿意點點頭:「嗯,好看,送給你了!」
明晗「噗嗤」一聲笑出聲,說她:「哪有拿我的禮物說送我的?」
「別人我才不送呢,不喜歡你就還給我。」
說著,她不高興嘟起嘴,作勢要解手鍊,明晗連忙躲過去,護住手鍊,說她:「送了人還想拿回去?哪有這樣的道理,是我的了,不准動。」
黎越這才又笑開,只不過沒笑兩秒鐘,又不自覺嘟起了嘴,悶聲悶氣道:「前輩,你還是還給我吧。」
明晗一頭霧水,又聽她不高興說:「萬一你喜歡的人知道了不高興,那你是戴還是不戴呢?戴了她不高興,不戴我不高興,你還是還給我吧,我自己戴。」
明晗直覺得她可愛,可愛又蠢,蠢到她想撬開她的腦袋瓜大聲喊:「你都這樣了,還不知道自己喜歡我嗎!」
但是算了,再等等。
她笑吟吟揉了揉她的頭髮,又牽起手捏了捏,柔聲說:「我會一直戴著的,她也不會生氣。」
橘子在副駕駛,透過反光鏡將兩人的互動看的一清二楚,默默捂住自己的嘴,一隻手瘋狂打字用小號發微博:「你們等著!!!我去把民政局搬過來!!!給我結婚!!!馬上結婚!!!」
——
保姆車直接開到了明晗家的車庫,明晗讓黎越問問其餘三個人要不要過來一起吃東西,三個人原本還在想要做什麼吃的,一聽說是明晗回來了,連連大聲拒絕:「我們吃過了!你自己去吃吧!」
「嗯!我們吃太多了!好撐!」
「你好好吃!多吃點!」
她們才不是不懂事的呆腦瓜,才不會在這時候上趕著去當電燈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