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灵!他就是战灵?”
闻得青衫客自称“战灵”,叶圣像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惊,呆立在原处,跟一块木雕似的,良久未见动静……
第四十四章 鬼王姚远
明武宗正德年间。姚远本是大明杭州府一寻常百姓,幼时家境贫寒,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其父母无力抚养,便在其十岁之时托亲告友给其找了户大户人家,立下五年契约,充当主家孩儿的书僮。好在姚远自小心思活络,为人机敏,倒也教他在那户人家混得左右逢源、如鱼得水。主人、主母深喜这个机灵的孩子,少主更是将他视为兄弟,一众仆役与其相处的亦是甚为融洽,故此除了立契时议定的薪俸外,平时也没少得打赏。五年期满后,又主动留在主家做了三年,有了一笔微簿的积蓄。
其时,大明民间商业繁荣,离了主家之后姚远便用多年的积蓄做起了一些适时的小营生。多年的下仆生涯使他练就善于查颜观色的好本领,一张巧嘴颇能打动顾客,再加上做人本份,买卖时生熟不欺,做起营生来倒是顺风顺水,几年下来也算是挣下了不小的家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十多岁尚未成家,在那个时代可算是大不孝了。原先下仆身份,倒也无人说事,如今小有家业,父母、兄弟姐妹、三姑六婶、左邻右舍、甚至完全不相干的闲人都来替他着急了,成日里劝他早择良偶以留后嗣,如此方能不负父母养育之恩,告慰先祖在天之灵。
其实,打了这多年的光棍,姚远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想娶上一位贤良淑德容的良家女子成就百年之好?只是无论幼时在大户人家为仆,亦或长成时自立门户经营生意的经历都大大提高了他的眼界,看不上一般的农家女子。
众所周知,古时人们的社会地位依次为士、农、工、商。姚远几年打拼虽小有资产,可到底还是未能大富,又身为商户,一般大户人家、官宦人家的小家碧玉谁愿意许配于他,于是这事就一直耽搁下来。
后有人相告,原钱塘县令因犯事被朝庭削职为民,其膝下有一女,贤良淑惠有姿容,可求之为妻。姚远闻知大喜,遂托当地德高望众之人携聘礼上门求亲,终成好事。
婚后三年,已有一子一女。这一日,姚远领三五伙计,前往镇江进货,回程时不想遇山贼劫道,伙计惜命弃主奔逃。姚远心疼货物,稍加抵抗,不料山贼凶残,因此丧生。
丢了性命后,姚远的冤魂便守着尸身,只等地府来使引他入阴间。如此空等多日,方有过路之野鬼好心相告,横死之人并无阴差来引领,须自行进入黄泉待阳寿尽时方可去地府受审。姚远初闻此说,也不以为意,只是心念家中妻儿,想着回家一探,了却心愿后即入黄泉。
不料回家之后惊觉自己丧命乃因爱妻与人私通,合奸夫共谋,以百金买通山贼,谋了自己性命。姚远之冤魂一想到那奸夫以后就要住自己的房子,睡自己的老婆,打自己的孩子。急切之间怒发冲冠,却是失了心智。本为冤魂,心智一失,怨念深重,唳气大盛,化为厉鬼!
待其清醒之时,发现那奸夫淫妇并自己的孩儿皆被自己所伤,死状惨不忍睹。那奸夫淫妇也就算了,只是可怜了那尚在襁褓之中,不通人事一对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