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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眼看见莎莎开始,孟瑞就知道她是个好女孩,所以在莎莎暗暗的对自己表示好感后,他也就顺水推舟的向她表白。看见莎莎高兴得快要跳起来的样子,孟瑞心里却没有起什么波澜,之后的日子,两个人就如同老夫老妻一般,淡如水的走过一路,直到订婚。

可是有一天,孟瑞觉得自己的心如同火星撞地球一般被人狠狠的撞开了一个洞,他终于相信世界上原来真的有一见钟情这回事。虽然只有一面之缘,而且之后再也没见过那人,甚至那是一个男人,可是孟瑞就是觉得两人一定还会再次相遇。

于是,孟瑞毅然决定与莎莎分手,然后背上行囊,准备离开去寻找那个让他怦然心动的人。可是,身后却响起尖锐的刹车声,他回头,只看见追出来挽留他的莎莎被撞倒在地上。后来,医生说,莎莎的头部因为受到严重的撞击,所以留有血块,然后又因为血块压迫了视觉神经,所以造成了她的暂时失明,虽然通过手术可以解决,但是却要半年的时间才能恢复。所以,孟瑞走不了了,他留了下来,照顾虽然眼睛已经看不见,却还是一直温柔的朝自己微笑的莎莎。,而在半年等她恢复后,这个女子将变成他的新娘。

有一天,莎莎睁着那双依然清澈但却无神的眼睛轻轻的说:“瑞,我想看美丽的樱花,你能帮我拍下来吗?”

孟瑞削着手里的苹果说:“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看不就是了。”

“可是我想以瑞的角度去看那美丽的樱花,好不好嘛?”莎莎可怜兮兮的眨巴着眼睛说。

于是,孟瑞现在就站在了樱花盛开的地方。

抽完手中那根烟,孟瑞再次拿起相机,随便找了个角度,跟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他对准焦距后,就再也无法转移视线,是他!那个把自己的心唤醒的人!跟第一次见面一样,他手里依旧拿着相机在拍摄着风景,偶尔似乎为抓住了一个美好的镜头而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偶尔就静静的望着某处,瓷白的脸庞在纷飞的粉色樱花雨映衬下显得恬静而美好。孟瑞的镜头一直跟随着他,天由白亮变得漆黑,人群由疏散到繁多,又渐渐散去,最后只剩下零星几个人。

夜晚寒风吹来,觉得有点冷的孟瑞放下相机低头整理衣服,抬头却发现他已经走远。小跑着追上去,想要说点什么,可是却又觉得唐突,而且不知从何说起,这么犹豫之间,他已经打了一辆车离开。那晚,失望的感觉充盈着孟瑞的心头。

第三次见面的相隔时间,没有孟瑞想象的那么久,不过相见的情形也没有他这两天梦见的那么美好。

正在逛街的孟瑞想要买些纪念品回去,突然发现前面有些骚乱,不愿多事的他从人群旁边绕了过去。

这时,人群突然散了开来,一个忽然跑出来的人撞进了孟瑞怀里,孟瑞顺势抱着那人摔在地上。

那人显得很狼狈,似乎刚跟人大打了一场,身上的衣服很凌乱,有些地方撕破了,似乎能看见血迹。

他抬头冲孟瑞露出一个笑容,却又马上为嘴角的疼痛轻皱了一下脸,“谢谢。”

虽然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虽然他的眼睛有一只被打得乌黑了,虽然他的嘴角有点肿,还掺着血,但是孟瑞还是认出一眼就认出了他,“你……没事吧?”想了千百次的初次交谈就这样开始了。

他摆摆手,拉着孟瑞一起站了起来。孟瑞不由温柔的为他梳理头发,整理衣服,浑然不知自己的动作在旁人看来是多么的暧昧。

“别走,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一个长相英俊却也同样狼狈不堪的男人拉住了他的手, “博文,我不能没有你。”

“放手!”王博文冷眼看着那英俊男子,甩开他的纠缠,“下次再跟着老子绝对打得你满地找牙!”

原来他叫“博文”,这名字真的很合适他呢,孟瑞心想。正在他想着的时候,却突然被人推到前面。

“这个人就是我男朋友,你不要再痴心妄想了!”王博文说完,不再看那呆滞的男人,亲密的挽着孟瑞的胳膊走了。

孟瑞没反应过来,还处于傻愣之中,不过他乖乖的顺着王博文的步伐走,两人上了一辆的士离开了。

上了车,王博文立刻放开了孟瑞的手,并且坐开了一点后,才低声说:“刚刚对不起,我也是没办法。”

“没关系,我叫孟瑞,你呢?”孟瑞友好的伸出手。

“王博文。”说完他就看着车窗外,似乎不想再多交谈。

可是孟瑞却不想再错过上天给自己的第三次机会,“我是来这里旅行的,你呢?”

“我也是。”

“哦,在异国遇见故乡的人,也算是缘分呢,呵呵…我们做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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