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晚的聚会地点是姚若千的家。她已和庄子颖同居在一起,两小口子过着相当悠闲的生活;平日就是在打理着两家餐厅的大小事务,闲来亦入厨一乐。这天,她们准备了海鲜火煱,配以珍藏白酒,一派围着锅子聊个天南地北,至醉方休的气势。
「这可不行!我和心乔明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今晚要早点打道回府。」拿着酒杯,已喝了好一点的卓凡首先抗议。
「不会吧!你可是我们的铁脚,没你怎麽行?」小千立马一副质问的样子。时间已让两人的芥蒂渐无,但还是建立了这种看来很容易跌进争拗里的相处模式。
「我和心乔明天要回家。」卓凡突然就握着心乔的手,一脸幸福地说,「我们有事要请示爷爷。」
「该不会…」康以时手托着腮,笑着,「…有人已经奸计得逞了吧?」
「什麽奸计?」董瑜还是一副孩子模样,钻到卓凡的旁边,拉了拉她的衣袖。
「我们决定结婚了!」
除了当事人和康以时,众人无不一脸惊讶,发出一阵阵惊叹的叫声。她们没有透露求婚的过程,也没回答任何人的提问,只甜丝丝地互相对望,笑着,无视一众好奇得可以的友好。就只欠蒋老太爷的首肯,她们便会开始筹备往海外结婚。
「我还以为胡士托不会结婚。」董瑜撅着咀,酸溜溜地说,「是要扼杀我那狭小的幻想空间吗?」
「可以这样说吧!」卓凡仰天大笑,「不过,我不会阻止你寻找另一点空间继续幻想下去。」
「结婚。怎麽我们就没想到?」小千扭头看着庄子颖,一脸天真;子颖顿时语塞,额头开始冒汗。
「实在,」景夕遥喝了一口白酒,也托着腮说着,「有这个必要吗?」
这麽一问,忽然就把聚会变成了学术性的会饮。
刘卓凡开始说起自己还在念大学时写的一篇论文。那个时候,她还没遇上心乔,脑袋里没有爱情。因着学系要求,她得选修很多其他学系的课;亦因此,她才会挑了法律精神入门这种一看就知道不是让平常人选修的课程。这课程没有考试,甚至没有课程大纲,就只需挑选一个课题,以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完全符合她那诡异的走向,选了同性婚姻这个极具争议的课题;而她的观点是在反对的一方。
「好些法例之所以存在,不因为什麽道德论理,而是为着推动一些事情。宏观地分析,这些事情对社会有着某些难以从其他非立法的途径获取的利益;因此,立法就成了必然。为了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婚姻不就是这样吗?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干其他人啥事?确实不干其他人的事!大家都只为着把男女放在一起,顺理成章地让他们生儿育女,继後香灯;让社会上需要人的地方能有着源源不绝的劳力供应。实在,都是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而存在。因为,两个相同性别的人走在一起,是不会有儿女的;那又有何诱因要社会赋予这些人已婚这STATUS以及一切跟随而来的福利?」
「这样想不会太功利吗?」
「所以,我那份论文就只拿了个C!」憋不住,她自个儿嘲讽意味极浓地笑着。「打开报纸,隔些日子便会有着同样的争辩,要不要让同性婚姻合法化。继续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有人不明就里。人们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同一件事情。宗教丶道德丶正义丶经济效益丶文化丶教育。一堆又一堆的言语,一次又一次的冲撞。我觉得很厌倦。」
「说人话,可以吗?」庄子颖已开始抱怨。本来就不是读书的料子,干嘛星期六晚上要这样来跟这群学术人士讨论着自己不太关心的话题?可自己又好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