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们也应该来了,守陵的队伍远比我想象中海油厉害,还要快速。几千年来他们都在守着这里,对于他们来说,守护不仅仅是一个任务,更是一种信仰。他们对待擅入藏王墓的人只有一种态度,就是杀死,毫不留情。
这时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向上走的台阶,这里的空地相当的大,可能这也是这些盗墓者为守陵军团选择的作战地点,这里地势开阔,有利于施展身手。
我不敢说这些人的身手都比守陵军团的人厉害,但至少在打不过的时候,逃跑应该是可以的。
“大家都休息一下,不死军团应该快要赶到了,既然早晚有这么一战,就在这里吧。”白手摸玉严肃地对众人说道。
这时一个手里拿着流星锤的壮汉走出来说道,“玉姐,我们不是贪生怕死,来这里就是为了摸几个钱,咱们现在就要说一下东西怎么分。”
白手摸玉愔愔一笑,“诸位大可放心,这里的财宝,你们拿一辈子都拿不完,进去了都是你的,所以怎么分我就不说了,你们想怎么拿都行,但是,别自己人杀自己人,这里的秘密即使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也没几个能拿到的,那些守陵人远远比我们想象的厉害,他们的铠甲几乎覆盖全身,枪打不穿,各位也都是高手,我就不提醒了,记住,别为了钱杀人。”
在之后的十分钟内,白手摸玉告诉我,这些人其实都是北方的“游马”,常年打家劫舍盗墓,崛石平丘不在话下,她为了找这一批人,也是开出了很诱惑的条件才叫来的,这个诱惑的条件就是,无尽的财宝。
其实听到这个游马我就更加的知道,这个队伍的强大,在北方的江湖,规格最高的就是“关外七手”,在神父时代,这个“关外七手”分为“内七手”“外七手”。内七手干的是下家活,淘土摸金就是这个内七手干的活,外七手相当于倒腾东西的,也就是出手,后来古董市场越来越邪乎,内七手提供的东西,一般难以出手,道上的说法是货太硬,不光价格高,也没人敢收,拿上就是死罪,进局子喝茶那是小事,就地枪决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后来外七手也就这么没落。内七手一直从事着地下的活动,而我就是在这个内七手的排行中,虽然我干的活大多在地下,但不全是盗墓行当,但其他六人可都是因为盗墓出了名的。
作为一个地下工作者,混江湖这口饭,最高的梦想就是混到“关外七手”的某个排行位上。<a< p=""> </a<>
☆、第六十四章 交锋(二)
在北方,规格仅次于“关外七手”的,当数“军刀”,之前的章节说过这个组织,他们是军方的一个特务机构,很厉害,据江湖传闻,九纹龙之前可能就是“军刀”的头目,按照这么说来,这个组织的现任老大,其身手可能会比丈二和尚还要好些,而这个组织的人作战素质也是相当的高,我不敢肯定我的身手会比他们的头目强,甚至他们一个小队的队长就有我这样的身手,但毕竟这个组织的曝光率低了些,所以人们一直认为“关外七手”的规格高一些。
第三就是这个“游马”,这个队伍完全是由蒙古人组成的,即使现在的年代已经没有人提着马刀南下工程掠地。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英才,他们的身体素质本身就决定了他们是天生的战士,作为成吉思汗的子孙,他们只要跨上马,提起马刀,就是一方天尊。说起来这个游马的历史还是很远的,据说早在八百年前,成吉思汗手下的大将军神哲别有一支特殊的部队叫“鹰眼敕勒蔑”,这支军队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兵,他们都是神箭手,也都是近战的神将,在攻打伊朗的时候,哲别带领的就是这么一支军队,只有两千人,他们走过地方,只能用一个字形容,“惨”!铁蹄过处,寸草不生,比原子弹都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