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就笑,還是用手指來勾他頭髮。一面接吻,一面小聲問他:「今天那個誰判刑下來了?你很高興啊。」
李洵說:「半年,外加五萬的精神損失費——比我預想中高一點。」
秦墨:「嗯,需要一個好律師,以及一個願意用這個案子樹立典型的法官。」
一般來說,誹謗罪「情節嚴重」的話,能有三年以下的刑期。具體是多長時間,則要根據傳播範圍、造成損失等因素來決定。
而在李洵這個案件當中,最關鍵的便是傳播範圍的界定了。至於損失——雖然律師十分悉心地搜集了很多資料,用來證明任舒言論對於李洵名譽的損害,但兩個人也知道,那些在網絡上的評價對於李洵和秦墨來說並不重要。他們的生活,並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李洵說:「謝謝你。」
這話不是憑空而來,後來他的確用了秦墨介紹的律師。
秦墨笑著回答:「不要光是嘴巴上說說,不渡大佬多付出一點誠意。」
李洵:「比如?」
秦墨:「比如……」
他們的話音又消失在一個親吻里。
第315章 網遊(45)
秦墨沒有提出來的時候,李洵沒有多少感覺。但他提了以後,李洵開始發現,這段時間自己的運氣的確很不錯。
除了遊戲裡總能蹲到野外BOSS、寶石掉率幾乎達到了驚人的百分之百之外,另外一項表現,就是他在現實當中總能碰到做活動的店鋪。喝一瓶飲料,也總能中到「再來一瓶」。
在又一次因為他們是開店以來的第一萬桌客人而免了單,還和餐廳老闆大廚合了影之後,秦墨:「不行,你運氣好成這樣,我有點不安了。」
李洵哭笑不得,說:「不好的時候你不高興也就算了,怎麼好了也不高興?」
秦墨嚴肅地:「現在這樣,也不能光是『好』吧!」
李洵問他:「比如呢?你能看到什麼不好的地方?」
秦墨扭頭。
李洵和他一起轉頭。順著男朋友的目光,看到桌子上擺著的一排飲料。
五六瓶都擺在那裡。除了最後一瓶之外,全都沒有蓋子。
——都拿去兌換了。
李洵摸了摸鼻子,分辯:「這也不能完全怪在我頭上。一開始是你走在路上說口渴,想要買一瓶喝的。」
秦墨冷靜地說:「但是,東西是你挑的,也是你擰的。」
李洵:「話是這麼說……」
秦墨:「老闆看你擰瓶蓋的樣子,表情都變了。」倒不是不高興,畢竟新換走的飲料不用老闆本人出,還是拿著蓋子去和飲料商家兌換。純粹是稀奇,要不是李洵和秦墨走得快,他懷疑小商店的老闆也會拉著李洵要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