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斯年上了車,尋了處地方站穩,蹙眉儘量躲避著與周圍人的接觸,以往她倒也不這樣,大概是後來自己一個人呆的太久了,對周圍的一切都抱有一種牴觸心理,這才開始慢慢的影響她的生活,如今倒是又要重新適應一番。
兩人到體育場的時候,演唱會還沒開始,即便是這樣冷的天,外面也圍了許多人,在賣螢光棒和寧樂周邊的攤位前轉了兩圈之後,周圍的人就漸漸少了。
「我突然覺得咱倆這樣像個傻子,又進不去,人家又不會從這齣來,咱倆過來是幹嘛呢!」傅汎突然說了一句。
好吧,她說的有道理,年輕時誰沒犯過幾回傻,不過今天能看到黎清兮已經讓她很開心了。
兩人就回了學校附近找了家燒烤店,極為豪氣的點了一堆串,結帳的時候清空了傅汎的兜!
「接下來你養我兩天吧。」
程斯年點頭,兩人家庭條件都只是一般,雖說也不缺兩人的錢花,但跟市裡的同學比起來,她們兩個真的算是窮的不能再窮了。
以前她們也是這樣,偶爾出去大吃一頓,然後『吃糠咽菜』一星期,看來接下來的幾天她們兩個只能去吃食堂了,說不定夜宵也要從生活中遠離幾天。
不過年少的時候,從來不會因為這些而憂愁,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明天的太陽仍舊會升起啊!
作者有話要說:我會告訴你們我是趁著午休時間碼字的嘛!
我驕傲?
☆、投稿
第二天程斯年果然感冒了,早自習頭昏腦脹的,身邊奇葩同桌還在嘟嘟囔囔跟她說些只有她自己能理解笑點的笑話。
無聊的轉著筆,程斯年突然想起來,她這個時候已經在網上發表長篇小說了吧,那這幾天豈不是斷更了?
這幾天實在是昏昏沉沉的沒什麼真實感。
看來得找個時間去網吧補上這兩天的,好在她習慣把小說寫完再發表。
想到這,程斯年不免又擔憂起自己的成績,不過好在她還有其他辦法,上一世,自己曽發表過一篇文章,以少年人的角度寫對世界的看法,寫對人生的迷茫與期待,當時她因為這篇文章走進大眾的視野,身上網絡作家的稱號也轉變成90後青年作家,也是因為這篇文章,而引起葉邵禮的注意,讓兩人相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