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儿?有人吗?”陆小朋大声地呼喊着,空气传来了他的回音:“这是哪儿……有人吗……”
“又是黑暗,我讨厌黑暗。这个该死的世界,到处都充满了黑暗。”陆小朋愤愤地大声说。回音依旧:“又是黑暗……黑暗……”
陆小朋看着这个漆黑的世界,伸手向四周摸去。漫无目的地摸索了一段时间以后,陆小朋冷静下来。他认真分析自己的处境,得出结论:“既然有回音,那么周围一定有障碍物。可我为什么摸不到它呢?这说明我在原地打转,或者说,我走进了什么迷阵。如果我再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下去,那么我即使走一辈也走不出这片黑暗的死地。我必须设法看到周围的东西才行,那就必须得有光才行。光!现在什么也没有,我怎么才能弄出光来呢?”
“光!光明!”陆小朋苦苦思索着。“火?对啦!在很早以前,人们没有火柴、打火机和电灯的时候,不也照样有了火,看到周围的一切了吗?钻木取火。”
“又是一件难事?”陆小朋心想:“我现在既没有木头,也没有石头啊!怎么办呢?”
陆小朋想到这儿,就像一个充满了气的气球,“啪”的一声,一下没气了。黑暗,就像恶魔的大嘴一样,向他无穷无尽地吞噬过来。黑暗,使胆小的人更加懦弱,使愚昧的人更加愚蠢,使害怕孤独的人更加无助。可是,它却使聪明的人更加清醒和睿智。陆小朋就在无边的黑暗里,闪出了智慧的火花——地面就是最好的石头,衣服就是最好的木材。
他迅速脱下衣服,使劲和地面摩擦起来。一分钟,二分钟,三分钟……一刻钟过去了……衣服越来越热,最后终于熊熊燃烧了起来,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陆小朋面对熊熊的大火,耀眼的光芒,发出了胜利的笑声:“哈哈……”
可是,当他借着火光看清周围的一切时,还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在他周围,居然站着个人,正面无表情地瞪着他,仿佛看到了他所做的一切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