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是个尴尬的身份,然后黏黏糊糊弄了十三年。十三年里叶思朝至少有百来次拒绝,也有百来次唐逢久的“大彻大悟”,然而大彻大悟之后该黏着的还是黏着。
现在,叶思朝是出于发小的情谊,唐逢久却忍不住给自己加戏。
同往常一样。
里面的真实性怕是这二人没有一个清楚的。
你如果问叶思朝怎么想的。
那他一定没有想法。
是唐逢久把他拉进了一个不属于乖宝宝的世界,初恋也为了唐逢久单方面的告白和他分手。后来还能喜欢上这个毁了他世界的人还真是“天意”,就像狗血小说里的剧情一样,不合常理。
当叶思朝二十二岁有能力从家中脱离出来的时候,唐逢久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而当叶思朝决定安定下来与唐逢久当一辈子都朋友的时候,唐逢久又与前男友分手了,那时候他的生意失败已有一年,而在新闻业的工作才刚刚起步。
唐逢久完美错过他的低谷期。
他也完美地离开了青春,提早步入毫无生气的中年。
虽然他才三十岁。
只是一个人放手,另一个就贴上来。
比蜂蜜还粘糊的关系。
啧,这叫个什么事?
“我已经到了安怡酒店楼下。”他翻开通讯录发了信息过去,只是一开车门便远远看见两个男人正在争吵,一高一矮,一个高大健硕,另一个就显得相对娇小了。
唐逢久和男人比起来要小一些,比起女人又是高一些,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白得通透,玉石似的。
叶思朝又在脑海里给自己发小冠上了一大堆形容词,天知道他发小怎么会身世凄苦却又长得比大户人家小少爷还要嫩。至少他认识的大户人家小少爷不管内心有多嘤嘤嘤,外表都挺可靠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认识的人太奇葩,造成了这么一个刻板印象。
叶思朝锁上车子,一下子暴露在冷风里有些吃不消,这些年的工作强度让他的身体有些透支,与唐逢久对面的男人比起来显得瘦削。
那个男人要打架他是打不过的。
“你放手!大家好聚好散,何苦死死纠缠?!”唐逢久这一句让整个酒店门口都人都清楚了是谁纠缠谁,有些知情的瞥了一眼脸色越来越黑的男人,低头快步走开,也只能在内心给唐逢久点一只蜡烛。
唐逢久自然知道纠缠他的人是谁,这时候却只想闹得人尽皆知——那是一种隐秘的快乐,一种精神鸦片。
无论如何,他唐逢久都不是那种靠身体上位的人!
正在安怡酒店的老板脸色越来越黑的时候,一只手扶住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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