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東西在尋常人家姑娘的口袋裡可能會被捧著護著,在席家這裡就和米粒的價值沒什麼區別。
髮飾的夾扣都是鍍金的,反覆佩戴也不會失去光澤。席莫回稍微動了動手掌,珍珠圓潤的表面折射出炫彩的光芒,看起來和他剛得到它時一樣溫潤如新。
那年他才剛滿二十歲,送夾子給他的情人與他同歲,他們在最好的年華相遇了。
他每每想起,還覺得歷歷在目,那一夜的雨,傘下的糾纏,年輕人熾烈燃燒的感情,他費勁多年也忘不了。
誰能想到,那已經是上輩子的事了。
這個輪迴開始時,十五歲的他在塔樓里醒來,原以為不過是又一個乏味重複的開端。直到他看到了鏡中的自己,看到了這枚他原本嫌棄不已的髮夾,它竟然跨越了時間的魔法,悄悄陪伴著他走過來了。
或許這一世,也會碰到那個外鄉人。
至少當他來的時候,要讓他看到這枚髮夾原原本本待在頭髮上,他說過很多次,喜歡這頭銀髮。
席莫回怕那個蠢傢伙找不到自己,更怕他再次摔下去,和家族磨磋了許久,才被放進了城裡,他又使了一些手段,逼得他們同意給自己每天一個小時放風時間。
馬車經過城鎮中心時,他總在那一雙雙畏懼的眼睛裡搜尋,企圖找到一雙沉靜頹然的眸子。他思考過各種可能的重逢場面,於是無時無刻不戴著珍珠出門,以便情人第一眼就能認出自己。
今年是最後一年了,要是再不來,就要等下輩子了。
白駒過隙,時光如梭,四十年的光陰也只是彈指一瞬。
時空的錯亂給他開了個驚天玩笑。他的情人終究是來了,有著同樣年輕俊美的樣貌,對他同樣地痴迷,可他——
可他再也沒有了能供情人親吻的昳美臉龐。
他們錯過了時間,也錯過了這輩子。席莫回合攏手指,無法掩蓋的細紋攀附在他的皮膚上,他不願去看,如往常般鎮靜地將珍珠扣在鬢角,像個二十歲的青年一樣,靜靜望著窗外,等待著情人歸來。
黃昏的時候,他坐馬車經過一家藥房,吩咐車夫下去買了些東西。
他的小情人果然又楞又直,他說了叫他明天再來,果然今天就沒有再回來找他。
等到回去時,天色正好將黑。席莫回慢慢走下車子,鐵鏈子實沉,總是墜得腳腕生疼。他早已過了會喊痛的年紀,這會已經能把痛覺當成習慣了。
「老爺,那我就先走了,今天買的東西我還得回去復命。」車夫絮絮叨叨的。
「你去吧。錢找席墨之支就好。」席莫回腿腳不便,車夫上前給他開門鎖。
「就怕二老爺那邊……」
席莫回不緊不慢動著嘴唇:「他不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