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聽墨臨這麼說,就更加焦頭爛額了,因為墨臨一般不會輕易的說出「複雜」兩個字。
「找到菸頭了!」蹲在車輪印旁邊的刑警從草叢裡夾起一截新鮮的菸頭,激動的說。
王岳仿佛看到了一絲破案的曙光,立即湊上去看:「太好了,說不定能提取到兇手的DNA!」
「兇手比你們想像的聰明。」墨臨說道:「我認為他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墨臨說「低級錯誤」的時候,像極了一個身經百鍊的罪犯,眼睛裡迸射出幽暗的光。
顧原忽然想起了墨臨在車上說的「捉迷藏遊戲」。
墨臨說過,被找的那個人其實是期待被找到的,這就是兇手留下證據的原因嗎?
就算是目不識丁的殺人犯,也懂得有些證據是不能留在犯罪現場的,比如腳印、抽過的菸頭。
一旦警察發現這些證據,就能縮小目標,甚至能通過一個菸頭,提取到兇手的DNA。
兇手真的蠢到會把這些證據留在現場嗎?
但如果換個思路想,兇手其實期待被抓到,所以故意在現場留下了證據。
這樣想就能夠想得通,但顧原還是覺得不太對勁。
一路看過來,他心裡有幾個疑點。
第一個疑點:死者穿的是一套緊身的夏季運動服。
現在的天氣已經轉涼,就連男人出門也需要穿兩件衣服,顧原認為此時穿這麼少很反常。
第二個疑點:案發現場離拋屍的地點非常近。
兇手有交通工具,一般來說,會選擇將屍體拋在離案發現場比較遠的地方,這樣不易被人發現,就算警察發現了案發現場或者屍體,由於兩處的地理位置比較遙遠,後期追查也會有難度。
兇手既然選擇了拋屍,卻將屍體拋在了距離案發現場很近的田埂中,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多此一舉。
並且田埂地勢較低,站在高處的人很容易就能發現草叢中有異物,更何況是一個鮮紅色的大號編織袋!
第三個疑點:兇手敢打電話給電台,就說明對方根本沒打算藏匿屍體,所以就更沒有必要拋屍了,他完全可以把屍體留在第一案發現場,等著警察來收屍。
第四個疑點:兇手把未關機的手機留在了案發現場,這擺明了是在給警察指路,讓警察尋著定位來找屍體。
兇手的做法過於詭異,而且動機不明,看樣子,的確是個複雜的案件。
【作者有話說】
(1)生活反應:是活體對各種致病因子和外傷的反應,包括形態改變和功能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