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琛終於有了自己的本子,一個大大的速寫本,硬皮的殼,雪白的頁,托在手上支在腿上都很方面。
唐琛滿臉泛光,打開本子摩挲了好久,咬著筆頭冥思苦想,遲遲不肯落筆。
西元一邊畫圖一邊瞄著他,也不禁好奇,這傢伙會寫什麼。
終於,唐琛一筆一划,認認真真,在本子的下端寫了第一個字「西」,然後是「元」。
那一刻,西元的心漏跳了幾拍。
唐琛又在本子上端寫了自己的名字:唐琛。
西元緊緊盯著他移動的筆尖,如果唐琛敢在在兩個名字中間胡寫,他就奪過本子,一把火燒了。
然而唐琛只是在西元名字旁,補了個贈字,最後落款是今天的日期。
唐琛,西元贈,某年某月某日。
西元暗自鬆了口氣,唐琛抬起頭,沖他清淺一笑,西元面無表情地別過臉,繼續畫稿。
有了本子的唐琛,並沒有濫用話語權,每天都會安安靜靜地寫些東西,從不提過往,也不展望未來,只是寫寫西元一天不在家,他都做了哪些事,附著一點心情的描述,今天做了五個伏地挺身,開心,打翻了顏料盒,好怕,早上的炒雞蛋有點咸,一天都在喝水,下次注意。
媽的,西元啪地合上本子,嚴肅地望著唐琛,唐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垂下睫羽。
西元終於明白了,什麼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唐先生並沒有隨著境遇的改變、歲月的變遷而——重新做人!
既然不胡寫,那就隨他去。
雙手能動的唐琛越來越不老實,有一次西元發現丟在閣樓上的髒衣服不見了,跑去露台一看,衣服晾的倚里歪斜,襪子滴滴答答也沒擰乾,但是洗的很乾淨,泛著皂香味,唐琛當天的記錄只有一句:我能幫西元洗衣服了。
西元晚上給他洗澡的時候,發現膝蓋磨破了皮,想必是爬樓梯時蹭的,樓梯總有六七級,爬上去對唐琛來說,如同打了一場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