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姐姐身上帶了一點點錢,給我買了兩個大肉包子。我們就蹲在街邊吃,我看著別的髒兮兮的小孩笑,別人也笑我們。那個時候真的......好苦啊。吃完包子,姐姐拉著我去警察局。」
「好聰明啊,知道去警局尋找幫助。」李斯白掩藏不住的自豪。
姨媽皺著眉頭:「好像是,也好像不是。她好像不是為了去尋找幫助的。我記得她對一個警察說,她有急事要報警。
她被帶到接待室去了,我就坐在門口的椅子上等她。我以為要等很長時間呢,可是沒幾分鐘,她就出來了,神色慌張,拉著我就趕緊走了。最後還跑起來了,我們倆跑得氣喘吁吁,感覺下一秒就要死了。」
「啊?」李斯白也同樣不明白了,「發生了什麼事?」
姨媽深深地嘆了口氣,舉起手裡的照片看著:「我到今天啊,都不知道具體是發生了什麼事情。長大了之後,我想起來小時候的事情就去問她。她總是說我記錯了沒拿回事。時間長了,我都忘了。要不是看到照片和這個物件啊,我是真的想不來剛才說的這些事。」
「那之後呢?」
「之後......之後我們倆就開始真正的相依為命了。無家可歸,只能睡街邊小巷子啊,橋洞啊,電話亭,一些破破爛爛沒有人注意的地方。過著像是逃難一樣的日子,身上那麼點錢漸漸花完了,開始餓肚子了。姐姐就開始去打零工維持我們兩個人的生計。
沒兩年,她找到了一間劇院求著老闆讓她做雜工。那時候,她已經出落地十分貌美,歌喉也不錯,很快被一個來這邊看演出的經紀人相中,簽了她。一開始,她在一些影視劇裡面跑跑龍套啦,後來演了小角色,漸漸就有了名氣。
再後來的事情麼,你都知道了。她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大明星!」
李斯白點點頭,他看向了裝在自己行囊里的那本厚厚的筆記本......
第33章 日記
第三十三章 日記
去往學校的火車上,對面坐著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像洋娃娃一樣可愛。她依偎著媽媽的臂彎,看著李斯白笑,還把自己吃了一半的小餅乾遞給李斯白。李斯白接過她給的小餅乾,跟她說了聲謝謝,小女孩害羞了,把臉埋在媽媽的臂彎里。
李思白吃著小餅乾,終於鼓起勇氣,打開了那本厚厚的筆記本。
第一篇日記,大概是母親從孤兒院逃出來之後寫的。只有短短的兩三句話,卻有好些錯別字:哎,傷腦巾(筋)哦,別人都不敢顧(雇))14歲的人工作。我得去哪裡才能爭(掙)到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