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施妍相信現在公司的危機只是一時的,她老公是有經商天賦的,只是遇到的時機不好只要能讓他度過這個關卡,他們就能又過回以前的生活。
聽她這麼說,安施妍的現老公表情緩和了下來。說起來,安施妍想讓段芊蕾來幫他們賺錢還債這件事情,她老公是知道的,並且隱晦的支持著。
他在網上看到段芊蕾的視頻的時候,也是驚嘆,他老婆和前夫生的這個女兒長得真是不錯,又聽說了很多經紀公司都在找她簽約,她老公就生出了想要這個繼女幫忙還債的心思。
段芊蕾是他老婆的親生女兒,那也算是他的“女兒”,“女兒”為爸爸還債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於是他就給了安施妍心理暗示,讓她主動提出讓這個繼女為他們賺錢還債的事情。
“要我送你去嗎?”安施妍的老公問她。
“不用了,我自己去吧。老公你工作一天也辛苦了,在家裡好好休息,我很快就回來了。”安施妍給了她老公一個擁抱,然後邁著輕快的步伐離開家。
到了經濟公司,安施妍覺得不怎麼樣,比起她搜到的那些大公司的辦公大樓這家經紀公司的辦公室略顯簡陋。
看她的表情不怎麼樣,過來和她簽約的人立刻說到,“你別看我們公司的辦公樓沒有司馬公司那樣豪華,那都是因為我們合約藝人分成比其他公司多,都分給藝人,我們公司自然就賺的少,所以一直沒有搬新大樓。”
聽著這個人說的話,安施妍表情放鬆了,這樣的話,反而更好。
“那讓我看一下合同吧。”
工作人員把合同拿出來,然後特意為她翻到了收入分成的部分,合同上確實寫著公司與經濟公司是4:6,也就是公司拿四成,藝人拿六成。
一看到這個分成,安施妍就覺得滿意了,其他的條款草草略過,然後就簽下了段芊蕾的名字,她算是代簽。
就在她沒有看的部分,有一些條約非常苛刻,比如說合同年限,是十年,這個十年是不包括練習時間,是指出道之後的時間。
還有一些條款,全部都是藝人不得違逆公司的要求,不得拒絕公司安排的行程,否則就算是違約,需要賠償十億韓元作為違約金。
對於新出道的藝人來說,十億韓元真的是一筆大錢,就算是那些一線大牌明星,這筆錢也不算小錢,要讓他們拿出來也不是一下能拿出來的。
這個條款就是給藝人一個威懾,讓他們老實的聽公司的安排。
他們公司定期會有一些大人物過來挑喜歡的孩子,如果讓他們滿意,這些大人物就會大筆費用,也會給他們公司庇護。
這也是他們公司至今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頂級明星也依然能存活很好的原因。
而這些大人物給的費用,公司是不與藝人進行分成的,因為這種事情並不會簽合同,不算在合同中的收入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