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雅:隔一段時間總會出現這種無聊的新聞,最近的孩子們真是吃太飽了, 建議去找個學上或者去找個班上。
鄭昭一點開她發過來的連結, 看到標題和照片就擰起了眉。
標題:朋友昨天在夜店偶遇金玟奎了, 羨慕!
主樓:朋友昨天去夜店玩, 然後說看到金玟奎了, 發了這張照片給我。[照片]
2L:昨天?昨天不是金玟奎生日嗎?
3L:嘖嘖嘖, 生日也要在夜店和女人一起慶祝嗎?
5L:女人還是女朋友啊?帖主能不能多說點?
7L:三十多歲的人了去夜店玩一下怎麼了?沒被卡年齡都該慶祝了好吧?
8L:女人還是女朋友有什麼重要的?都摟上了!
10L:在這裡發言的都是連夜店的夜字都不認識的傢伙吧, 拜託就這樣一直單純地好好生活吧!
13L:重點歪了吧?一上來就揪著「女人」、「夜店」, 怎麼沒人說說這個人是不是金玟奎啊!他是在臉上寫了「我是金玟奎」還是親口和帖主打了招呼說「我是金玟奎」啊?隨便拿出一張照片就可以說是金玟奎了的話那我還要說她現在正在我床上躺著呢!
15L:有人扒了照片上這個人的帽子和衣服,都是在金玟奎身上出現過的哎!
17L:同款一定是本人了的話……怎麼沒人說我是金玟奎啊?!
20L:什麼時代了還拿這麼糊的照片當證據,弄到高清動圖或者視頻再說話好吧?
23L:開開心心過生日的小狗做錯了什麼要被你們拿這麼一張照片審判...
27L:切拜,臉都看不清楚怎麼就是金玟奎了?
33L:他昨天拍攝結束還開了生日直播好不好?別造謠了!
37L:樓上真的天真kkk夜晚這麼漫長呢, 你家哥哥開完直播就去夜店玩兒了唄!
41L:這個鼻樑和這個下巴好像真的是金玟奎啊,完全一模一樣的!
45L:帖主出來說句話啊!怎麼丟了個炸彈就跑了?
57L:退一萬步說,就算是真的又怎麼了?他三十一歲了, 又不是二十一歲!
63L:怎麼說呢,作為粉絲可以接受他有女朋友,但不能接受是以這種形式被曝光出來...
67L:同意樓上...因為夜店照而公開的戀情也太...
72L:不是,怎麼就是女朋友了?誰說了嗎?
77L:公司肯定不會回應的啦, 傻逼公司最喜歡冷處理了!
79L:說半天了還是只有這麼一張照片,記者呢?沒有更進一步的證據了嗎?
83L:確實是出現戀愛說也不奇怪的年紀,但還是希望會是以更加正面的形式。
88L:拜託適可而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