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國民妖精,讓世人記住,這是劉愛仁的心愿,她一定會幫著她完成的。
雲夢的話可以說是很不客氣了,慕華蘭又一向自視甚高,怎麼可能受得了,起身拿著包離開。
臨走之前還撂下了狠話,「你錯失了一個好機會。」
雲夢則不置可否,藝術這種東西,有人喜歡就勢必有人不喜歡,她肯定這世界上沒有一首能夠世界所有人都喜歡的歌曲,各地文化有著詫異,對於藝術也有著不同的理解,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就像慕華蘭所說的那樣,有一首歌能夠讓她紅遍世界,她根本就不相信,如果真有這樣一首歌,她自己早就去演唱了,又豈會白白的給她。
不過雲夢也著實是好奇,慕華蘭突然找到她是什麼意思?在整個韓國韓國當中能夠和她媲美的歌手也不是沒有,為什麼突然找上了她?
「那是因為那首歌是高才賢寫的,她帶著濾鏡在看,她認為這首歌是最好的,不過她也是有些理智的,知道這首歌在她手裡根本發揮不出來這首歌應該有的熱量,所以她找到了你,畢竟你背景強大,只要是你的歌曲一定被大肆宣傳從而變得很火。」
「聽你這意思,她還是為了這首歌著想?」
藍寶想了一下說道,「也不全是,她這種無利不起早的女人,她說是送給你,一定也是會和你要些好處的,我這裡數據表示她是想要從你這裡拿到一個復出的機會,她不想在默默無聞的做一個過氣女歌星了。」
雲夢瞭然的點點頭,藍寶這裡的數據是非常全面的,最終的結果也是通過層層分析得來的,在她看來這樣的事情也很有可能會發生的。
慕華蘭出了餐廳,頭也不回的上車離開,旁邊有好幾個人經過,卻沒有一個人認出她來,好像真的就算是雲夢所說的一樣,她是一個過氣的歌手,這個時代早就已經沒有了她的身影,現在就連她想要發行一首歌都做不到,曾經這對她來說是多麼簡單的一件事情。
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整,Jeremy三個人和安社長的官司也結束了,因為那些歌曲確確實實都是安社長找作詞作曲的,版權不在三個人身上,而A.N.JELL這個名字,他們也不能再使用了。
同樣的,安社長想要向三個人索要巨額的版權等各種費用也是沒有成功的,官司結束,從此三個人和安社長的公司再也沒有任何的關係了。
經過慎重的考慮,三個人沒有去任何一家公司,而是選擇自己成立工作室,幾個人在娛樂圈也摸爬滾打過來的,也收到過備受矚目,現在不過是回歸平靜而已,自主作詞作曲的唱歌,不去理會那麼多的紛紛擾擾,專心做著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原本三個人在韓國就屬於頂級流量,現在和安社長解約,但組合只是換了一個名字並沒有解散,原本的老粉絲非但沒有走,反倒是有吸引了很多的粉絲,雖然沒有簽約經紀公司,可一時間也是風頭無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