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最后的那段日子,余笙终究是记不清了,好像每一个收获结果的日子,都不似辛苦播种的时日来的记忆犹新。他记得自己如愿领到了华师的通知书,收拾了行囊,将要去拾掇远方的梦。他也记得,韩晟打给他的最后一通电话,只有短短的三个字,
“我走了。”
走了,走去哪里余笙不知道,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认识韩晟两年,却像个陌生人一般,他不懂,不清楚他要去哪里,也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去敲韩晟的家门,却被告知他的父母只知道他考入了一所东北的大学,不在一本线内,拿到通知书时就已经走了。余笙想,或许是太忙了,我忙,他也忙,忙到连告别都来不及,就匆匆离去。他想,会好的,他那么热爱文字,一定会成为大作家的。然后他也背上了行囊,坐上了去往武汉的动车。
后来余笙想,这日子过得好像得了颈椎病,无法回头,哪怕前路大雨磅醇,也要义无反顾地走。他的人生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大起大落。就像韩晟曾经预言的那般,考上一所一类大学,修完四年的学分,找到工作,结婚生子,过完一生,和绝大多数人一样的一辈子。他也确实在大学毕业后一路西行,直抵西藏,援藏支教。每年能拿到国家的补贴,养活自己,再寄一部分给父母,足够了。他在闲暇之余也会下到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里,看着那些新的旧的书籍,试图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那个熟悉的笔名,亦或是某一段熟悉的文字。可惜,那个祈求自己的灵魂在阳光下永生的少年,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从寻觅。他换了手机号,搬了家,甚至连大学在哪里上的都不肯告诉他。
一年接着一年,等待从最初得期盼熬成了绝望,最终化作苦水,平静到再也掀不起波澜。让余笙不由得想到了塞利格曼的那个著名的理论一一习得性无助。他等待了太久,使等待变成了常态。他想,那个誓言要做光的少年,终究是回不来了。
【七】
同学会是在正月初三,大年初五。余笙从西藏千里迢迢地赶回来陪父母过年,顺便来访了这场阔別十六年的再见。他们从十八岁的少年,迈向弱冠,再跨入而立,仿佛也不过是弹指一瞬间。那天也是飘着雪,余笙披着大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了饭店。热腾的暖气扑面而来,有面生的同学领他进屋,他是从家里来的,来得不算早,恰好是在饭前敬酒的时间。喧闹的声响还没进屋便己经传至耳底。余笙推开门,迎面与一人撞上了。
那人似乎是刚喝完不少酒,脸频通红,腮帮子上的肉泛着红光。他只穿了件薄毛衫,腹部被肚子撑起一道弧度。离得近了,烟味儿与酒味儿混杂在一起,让他有一瞬间的怔愣。
都说男人三十一道坎,过了就膨胀。他的头发剃得很短,胖了不少,中年男人不受控制似的腰腹胀成明显的啤酒肚。五官长开了,少年时那轻狂桀鹜的风采在这张脸上完完全全地消失了。十几年的光阴从他身上夺走了青春、夺走了风采、夺走了一切他曾经钟爱的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