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送並沒有否認網戀的說法,畢竟他和自家金主大人的認識經過和網戀還真差不多,只是稍微比網戀還離譜,別人是網上戀,他們是夢裡戀。不過羅送覺得他們比網戀好,因為在夢裡,他能親得著人摸得著人。
想到金主大人的味道,羅送眼裡划過了一抹笑,心情更好了。
真希望下個夢境早點再見。
賀之華可不了解這些,他只知道網戀十之八九都不太靠譜,很不能理解羅送這傢伙以前讀書時天天跑網吧都沒網戀,怎麼二十多歲時倒是趕了時髦。
他頭疼道:「算了,我也勸不住你,但是你網戀歸網戀,金錢上的事情還是要多注意點,作為你的員工,我可不希望你有朝一日就宣告破產了。」
羅送笑了,不知道要不要告訴他,破產的很可能是他家金主而不是他自己,畢竟在夢裡,給他花錢的一向是金主大人。
羅送:「我把他的一些資料發給你了,你幫我列一份名單出來,其中G城的可以著重調查一番。」
金主大人也認識盧慧記者,而盧慧記者就在G城,羅送覺得金主大人和自己是G城人的可能性很大,當然也不保證他們兩人是在其他城市認識或者見過面的。
反正羅送覺得這是一個線索,根據這個線索,要麼更快地找到對方,要麼就失敗,反正就是多花時間和少花時間的區別,影響不是很大。
賀之華覺得自己就是天生勞碌命,攤上了羅送這個老闆。工作室那邊,羅送就是個甩手掌柜,把工作全扔給了他,現在還要讓他找人,他就該辭職……算了,辭職是不可能的。
賀之華以前開了一家網吧,收益還不錯,每個月都能攢點錢。那會兒,羅送也就12,3歲,因為聰明,小小年紀就跳級到了附中讀高一。
他家那時候家境很不好,父母在他還是嬰兒時就意外過了世,羅送是被他奶奶文振蘭女士拉扯大的。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文振蘭六十多歲的人,只能打些零工養孩子,十分辛苦。羅送從小機靈,腦瓜子厲害,在初中的時候就靠著幫同學補習寫作業賺錢。上了高中後,時不時地就逃課去網吧,用電腦接些外語的翻譯單子。
為了賺錢,他還自學了不少國家的語言。
靠著接單,還有學校給的獎金,他開始學起了投資。
高三的時候,賀之華的老婆黃英患病,需要到國外去治療。賀之華變賣了網吧和房子,才勉強湊了一半的治療費用。在他愁眉不展時,羅送找上了門。
羅送出錢幫黃英治療,賀之華為了報恩,直接賣身給了他,幫他開了工作室,一路經營到了現在,甚至後面為了更好地照顧羅送,兩夫妻帶著女兒還買了同一個社區的房子。
黃英因為身體的緣故,只能在家當家庭主婦。因為感念羅送的幫助,同時可憐他小小年紀沒了父母,一直很關照羅送和文振蘭,怕羅送和文振蘭吃不好,還會每天督促賀之華把自己做的飯送去給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