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財,它就和水一樣,動起來才能活,能賺就能花,能花再賺,如此反覆,最後水漲船高,越來越多……日子也就愈發的有盼頭了!」
一通話下來,做大哥的是苦口婆心,掏心掏肺,絮絮又叨叨。
胡秀蘭打小就服氣自己這大哥,瞅著跟進賊了一樣的家,慢慢的,心裡的怒意一點點被撫平。
「對!回頭我就去買個大金鐲子,要又大又粗的!帶出去有面兒,他徐正民要是敢說嘴,我就把那件皮衣砸到他身上去!」
「好好好,買個大金鐲子。」胡里德好聲好氣附和。
左右不是他家的錢,他也做不得主,這時候啊,關鍵是他這妹子的心氣得順。
「對了,皮衣呢?」胡秀蘭眼睛往屋子裡一瞅,沒有瞧到那件皮衣。
油光水亮,和李耀祖養的大公雞一樣,都有一身好皮好光澤的皮衣呢?
明明那樣晃眼,這會兒怎麼沒瞧到?
想到李耀祖,胡秀蘭還呸了一聲。
什麼是狐朋狗友?這就是狐朋狗友!
「正民早上出門沒穿這一身。」胡里德也詫異。
「是沒穿那一身。」
要是穿了那一身皮衣,今早時候,她就不是別過頭哼一聲了。
她非得撓得人去了三層皮不可!
沒道理她還在氣頭上,人回了娘家,最後自己回來了,他徐正民還能穿著油光水滑的皮衣,嘚嘚瑟瑟地打村子裡走過!
那不是打她臉麼!
「說不定退了。」胡里德猜測。
「妹夫不是個糊塗的,肯定是知道自己錯了。沒有上咱們家尋來,也是想著把皮衣先退了,等事情辦妥了,再和你說一聲,這樣才有誠意。」
「他?」胡秀蘭嗤了一聲。
不過,嘴上不饒人,她心裡到底又熨帖了幾分。
家裡沒瞅著皮衣,說不得是真的還回去了。
胡秀蘭眼睛亮了兩分,有幾分期許。
「行了行了,不說這事了,掃興!大哥,你先坐著,我去洗把手,再去廚房炒個蛋,泡一碗線面過來。」
她有幾分不好意思。
「這幾天我都不在家,家裡也沒什麼好菜,要是宰了雞,還能燉個湯泡泡,擱個冬菇,味道也能更好一些。」
胡里德不在意地擺了擺手,「自己人,不用瞎客氣,隨便煮一碗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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