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找了一圈,沒找到比較滿意的。
要麼離住處太遠,要麼工資太低,他面了一家餐廳服務員,環境和待遇都不錯,但必須得穿制服,而且制服有些露骨。
宗越當即拂袖而去。
路過一家快遞,發現上面寫著招聘快遞員,他進去問了問,底薪兩千五,但可以提成,每派送一個件,分成。
也就是說,只要他每天送件多,一個月工資就高。
公司對他的要求,是必須熟悉路況,每天準時準點把快件送到顧客手中。
宗越權衡了下,覺得不錯,送快遞與賣保險相比,顯然前者適合他。
他擁有過目不忘的好記憶,只要看一眼便能記住,且什麼類型的車都能開,送快遞再合適不過。
老闆一聽他的這些技能,剛開始還不信,隨便拿了十多張快遞單讓他看一眼。
待他將上面的地址一字不差地說出來時,老闆服了,立刻簽下他。
不過給了他兩天試用期,派給他一輛小黃車,裝一車件讓他去送。
“切忌不能丟件,更不能私自拆開快遞,一旦發現,重罰。”老闆嚴肅叮囑。
宗越中午在快餐店吃了飯,買了張地圖,開始研究周圍路線,他不用導航,送快遞按照導航來,那得慢死。
——因為導航會按照規定的路線設置。
而宗越會根據地圖,找到最近的路線。
換句話說,他自己就是人形導航。
兩百份快遞,如果是其他快遞員,估計得花一兩天的時間,宗越花了三個小時,送完三分之二。
他在路上接到警察打過來的電話,稱葉問問和人打架了,人在警局,需要他立刻趕過去。
宗越簡直不敢相象,乖巧的小丫頭居然會和別人打架。
昨晚被人圍的時候,也只是放出小白嚇人而已。
就她那小胳膊小腿兒,和別人打架能贏?!
——他雖然知道葉問問有異能,但沒見她使用過,不知其中威力。
擔心葉問問的他,開著小黃車,一路朝警察給的地址突突趕去。
……
宗越不了解情況,見這裡只有葉問問和顧以楨,以為葉問問打架的對象是顧以楨。
不等警察說話,他長腿一跨,瞬間來到顧以楨身前,沉聲道:“你朝她動的手?”
“誒誒誒,家長別衝動,不是他!”警察嚇了一跳,慌忙把顧以楨拉到身後。
面對宗越漆黑的目光,這位警察腿居然有點發軟。
警察:“……”
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