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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真是又烦恼,又有一丝隐秘的开心。

虽然自已一手养的大狼,在智商和行事上越来越像普通人,甚至有时尤有胜之,但是,哎呀,这“孩子”的三观,还得给他好好调正喽!

程朗拿起《崂山道士》看了片刻,表情有些诡异,说:“这可不是蒲松龄的字。”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折小胖家珍藏的文物,他爹亲手交给我借鉴学习的……”说到这里,程尘恍然!

对了,文物是文物,可这特么根本不是蒲公手书,而是夺人文意的那个恶徒常生,在逼迫蒲松龄吐露构思后自己手写的啊!

安大师咬牙切齿地瞪着那墨字,怪不得这字看上去就阴森森,一股子偏执狂的变态味,所以他这善良的小文人才伪造不出来啊!

于是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既然这根本不是蒲公手书,只有在考场上蒲松龄当场启灵的一篇《狼》才是真正的蒲公字迹,这一时让他上哪儿学习借鉴去?程尘颓然倒在沙发上,哀叹,果然想太美,要还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程朗凝视着他,微笑着拿起毛笔,提笔而书:【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程尘目瞪口呆地拿起那张墨汁淋漓的糙稿纸,只见上面字迹劲瘦端方,转角圆润,好一手馆阁体!

“你,这是,你怎么毛笔写这么好,不对,你怎么会默写《狼》……?”程尘觉得自己有点晕,得好好捋捋思路。

程朗认真地回答:“《狼》是我的启灵原书,所以我的外号才取作‘天狼’。怎么练的毛笔,我忘记了,但是肯定是仿着原书写的。”

他理直气壮地回答,把安大师噎得差点打嗝。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拿起大狼手书的《狼》,这就对了,当年蒲公在考场之上,只可能用考试专用的标准馆阁体,这个仿起来就简单了。况且,他被常生掳去拷打逼迫,自己“偷偷”写下心中故事梗概,字迹当然不可能如考试时那样端正,这就圆得过去了么!

哈哈哈!天才的安大师得意于自己瞒天过海的掰扯能力,将伪造助手大狼拖到身边坐下,指导他开始练习。

“对对,再写软弱点,歪点不要紧,当时蒲公说不定手被伤到了,嗯,不错不错,有点意思……”

练了半天,看看像模像样了,程尘拿出一张旧纸,对阿郎说:“【婴宁】,狐女爱笑,见则忘忧……”

聊斋之中多写鬼狐,喻的却是人间鬼域,人心险恶。

婴宁、画皮、小倩、陆判……

薄薄几页纸要承载如此之多的经典梗概,既要点出要节,还不能太详细明确以至直接就启灵,程尘苦思一夜,与阿狼密切配合,斟酌再三,终于弄出了几页几可乱真的“蒲公遗书”。

程尘黑着一双熊猫眼,感慨万千,这薄薄几页纸虽然不如老金所写的“武穆遗书”能引天下英雄竞相折腰,但只要它一出世,蒲公流芳百世是绝无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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