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酱还是黄油?”
“黄油。”
陈嘉铭又拖着这个大挂件去橱柜上拿黄油罐子。
“陈陈猫,我好爱你,你爱我吗?”
陈嘉铭用小刀把黄油抹到面包片上,夹出培根和煎蛋放在一起,端起盘子,面无表情地说:“吃饭了黎生。”
“回答我,好不好,我问你那么多次,都得不到你的回复。”黎承玺有点委屈,陈嘉铭没有跟他正式告白,也没有郑重确认关系,他们只是接了吻,然后滚到一起,黎承玺昨晚问过他很多次,但他都避而不谈。
黎承玺不知道槲寄生下那句话和那个吻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为什么陈嘉铭不肯说爱,却和他做了亲密的事。
“黎生,我也说过很多次了,我爱不了人。”
陈嘉铭决计不对黎承玺说爱,这样就还不算他和两个男人纠缠,就不算他背叛了周家明和自己。
如果在为爱的人复仇的路上爱上了仇人的孙子,陈嘉铭死后要下地狱,受到千唾万骂,还要被生生锯开,一半归周家明,一半归黎承玺,因为他不忠贞,生前爱过两个男人。
陈嘉铭怕自己死后被锯成两半,所以他不承认对黎承玺的爱,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仿佛这样就不会被天意觉察。
“那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黎承玺急了,起身抓住陈嘉铭的手腕,“你不爱我,为什么要说可以吻你的话?我们是在谈恋爱吗?我是你什么人?”
“黎生,这些不重要。”陈嘉铭用空出的那只手往两人的杯子里倒牛奶,不以为意,“反正我就在你身边,你想是什么关系就是什么关系。我不爱你,但你好爱我,也可以做成未婚夫妻,做成恋人,做成情人,做成会上床的主仆,只是一个名称,实质都是我们住在一起,我给你料理日常起居,给你送饭,接你下班。你每月付我薪水,给我取一堆昵称,说好爱我的话,亲我,咬我,吻我,偶尔上床。这样的关系,你乐意叫什么就叫什么。”
陈嘉铭摆好叉子和餐盘:“好了,吃饭吧。”
黎承玺眉头皱着看向陈嘉铭,他略微下垂的眼睛里有点点水光流转,很可怜,陈嘉铭想到那条被自己养大又被自己杀死的小狗,它想从陈嘉铭手里讨取食物的时候,也是这么泪汪汪地看着他,所以自己才会把巧克力喂给他。
“那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会感到开心吗?”
开心吗?开心的。黎承玺此人,出身好,样貌好,性格好,头脑也绝对说不上笨,恒华集团的唯一太子爷,顺风顺水一辈子,家庭也算得上温馨,他是奢华温室里长出的精英,这样的身世养成了他自由洒脱同时又执着坚毅的性格。他爱一个人是诚挚的,倾尽所有的,纯粹到几乎有点痴傻的。他从层层叠叠的幸福中茁壮生长,又把这种天赋的幸福捧给他爱的人。
被黎承玺爱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陈嘉铭生于肮脏不堪的妓寮,在血污和淤泥里挣扎半生,不人不鬼地从地狱爬到世间,仇恨、冷漠、自我厌弃,直到他从黎承玺身上感受到爱意,才在一团血肉上重新长出皮肤,将他包裹成人型。
他有了知觉,有了感情,有了除复仇外的欲望,他会和黎承玺三更半夜在扶梯上说漫无边际的下辈子,会为黎承玺与他心底最恐惧的邱仲庭对峙,会坏心眼地给黎承玺吃很辣的鱼蛋,会在生病时在他怀里安睡,会一起牵手选购圣诞树,然后共同装饰,会在槲寄生下接吻,会甘愿在夜晚把自己交给他。
陈嘉铭如实回答:“开心的。”
开心的。
“……那就好。”黎承玺放开他的手腕,坐到餐桌前,低头用刀叉切开培根,沉默不语。
陈嘉铭在自己身边能开心就好。什么关系不重要,只要能和陈嘉铭在一起,亲他,吻他,一起散步遛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裹一张毛毯,两个人都开心,那和相爱之人也没什么差别。
黎承玺想通了,他抬头,以一种尽可能显得落寞的神态看着陈嘉铭,问:“我可以叫你老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