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和我结婚吗?”陈嘉铭认真地看着他,面上神色淡淡,但黎承玺从他下意识抿起的嘴唇上看出他也有些紧张。
盒子里静静安放着两枚银戒,素圈,但线条流畅,很有设计感。
黎承玺一笑,也跪下来,和他平视,怜爱地掐了掐他的脸颊。
“这个应该让我来做呀。”
“之前两副戒指都是你买的,所以这次我想自己出钱。”陈嘉铭解释道,“但是太仓促了,来之前我还没准备好。刚才就在集市上挑了两枚,开口的,应该能戴上。”
说完,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撇过头,问:“你喜欢吗?”
“喜欢。”黎承玺弯起眼睛,伸出手,取下原先的对戒,“给我戴上吧,陈生。”
陈嘉铭为彼此戴上他们真正的婚戒,朴素的银圈在烛光的照耀下闪着格外动人的光。
“黎承玺,”陈嘉铭第一次主动牵起黎承玺的手,和他十指相扣,认真而郑重地说道,“你不可以再弄丢我了。”
“好,”黎承玺把两人的手举到自己面前,低头虔诚地亲吻陈嘉铭的手背,“我不会再放你乱跑。”
烛光摇曳,肃穆的神像前,庄重的誓言被立下。
黎承玺早就娶过陈嘉铭无数次了,在无数个夜不能寐的夜晚,他一次又一次偏执地想象他们的婚礼,以此来缓解心中的悲痛。
今夜是他们的最后一场婚礼。
“好幸福。”黎承玺亲吻着陈嘉铭的唇,一滴幸福的、热烈的泪从他脸庞滑落,砸在地上,无声无息。
我是万千个世界中,最幸福的黎承玺。
·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都在欢乐地度着蜜月,卿卿我我,恩恩爱爱,腻腻歪歪。
蜜月结束,黎承玺不得已要回去上班,只能拉着依依不舍的陈嘉铭上了飞机,穿过云层时,黎承玺看着窗外翻滚的云海,陈嘉铭枕在他肩头睡觉,黎承玺轻轻握着他戴着戒指的手,飞向他们共筑的家。
云层之下,是宝石般的蓝色湖泊,广阔,平静,永恒,无言。
落地宁港,黎承玺说要倒时差,洗好澡就躺上床睡觉去了。
小猫因为长途跋涉,再加上还没适应宁港的水土,一到家就病恹恹地自己找地方窝起来了。
陈嘉铭回来的途中一直在睡觉,现在还不太困,于是在客厅收拾着两人的行李和带回的纪念品。
他拉开皮箱,掏出衣服。正要拿去洗衣房放,忽然,在皮箱夹层发现有一个亮闪闪的东西。他蹲下来一看,正是他误以为丢失了的钻石耳钉。
他捏着耳钉跑到卧室,把酝酿睡意的黎承玺叫起来。
“黎承玺,”陈嘉铭掌心捧着那枚璀璨的耳钉,对黎承玺说,“我找到耳钉了,不用买新的了。”
有的东西只是迷路了,需要一些耐心和时间去找回,并不会真正地失去。
命运兜兜转转,命中注定的两个人就算彼此错过,最终也会重逢。
“好,”黎承玺揽过他的腰,在他脸上亲一下,“明天等我下班,带你去打新的耳洞。”
到此,这便是这个故事最好的结局了。
第70章 后记(be结局)
我叫黎行文,行稳致远,文以载道。
四岁之前我本是随父姓宋的,后来因为我的亲舅舅这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他就和我父母亲商量,要给我改姓,载入黎家的族谱,死后也进黎家的宗祠,作为交易,他承诺日后由我作为恒华的继承人,在他退居之后主持大局,也由我继承他手上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此外林林总总,还有许多资产。
在多方讨论之下,最终我改了名字,叫黎行文。
我表面上是随母姓,实则随舅,我享受着许多作为他继承人的权利。
我这个舅舅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不像刻板印象里的富豪,或者企业家。
他继承恒华时年纪轻轻,祖父的遗产铺天盖地地砸来。这样年轻,这样有钱,又没了父亲管教,说来应当是个纨绔子弟。
但他并不是。
他虽然年少时有些叛经离道,但他在剑桥的成绩也算是中上等的水平,也不仗着自己家世在外做欺男霸女的勾当。
但若说他是那种聪明理智有能力的企业家,那也不是。
从小到大,在我心目中,成熟冷静企业家的代表是我父亲。我父亲性格很好,工作能力也很强,我从未见过他和谁大声说话,也没见过他公司有过衰落的迹象。
舅舅和父亲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舅舅显得有些浮躁,他遇事不顺会变得很焦急,处理事情也是大开大合,天马行空,虽然本性不坏,但在他手下工作总会有些抑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