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連說了很多地名,林南朝聽得想笑:「媽,你不要想一出是一出好不好?一會想去這想去那的,我看你啊,就是隨便說說而已。」
「你媽沒有想一出是一出,是我太沒用了。」林海反駁他,「沒帶她去過太多地方,是我得再努點力,多賺點錢,這樣你媽隨口說出的話,也不至於被你當作玩笑。」
林南朝:「……」
這人又來了,又來了。
林海這人,平時都讓著老婆,但也很寵林南朝。喻靈真生氣罵兒子的時候,他就會唱白臉護著一下,像剛剛那種場合,就會反駁.欲.加.之.言.。
「小朝,別吃了,過來,媽媽給你買了東西。」
過生日要收禮物這樣普遍的儀式是人們熟知的,林南朝問:「你過生日,為什麼要給我買東西?」
「我過生日當然是想開心,花錢,也能讓我開心。」
「嘖,那七百塊錢的蛋糕,你看著可一點不開心啊。」
喻靈被他噎了一回:「不許嗆我,今天我生日。」
「行行。」
然後林南朝目睹了喻靈拿出兩個禮盒袋,裝著的是兩雙死貴的鞋。
十幾歲的男孩對鞋大多都沒什麼抵抗力,但林南朝還是說:「媽,你拿去退了吧,買點護膚品什麼的。」
「退不了,你不是很想要這個款式的嗎?」
「我有獎金,可以自己買,不需要拿你的辛苦費。」
「哎呦,我們小朝,才這麼大,就知道獨立啦?你慢點長大吧,慢點好。」
林南朝想說我只是心疼你,沒想著長大離開你們啊,但十幾歲的少年估計是最不會表達愛的年齡,無論是親情、愛情還是友情,青春期的叛逆讓訴說變得彆扭和膽小。
他們家的家庭情況不算很差,但絕對說不上好,大概從林南朝開始參加比賽,收入看上去才比較可觀。按照以前,一雙鞋,大概是喻靈兩個月的工資,一天需要在鞋幫廠踩十二個小時的機器。
儘管喻靈不會虧待他的吃穿,但林南朝不會主動伸手要,在小學四年級之前,他並沒有現在開朗、自傲,總是一副「我不需要這麼貴的」「我用不著這麼好」「我用習慣了便宜貨」的懂事。
這種懂事最讓喻靈難過,以至於成了一個母親的心結。
那一年,喻靈許的生日願望,是希望林南朝,能怡然地接受所有愛,再收禮物的時候,不用再說「我不需要」。
又或者是其他任何事,都能說「好」,不用因為懂事而帶著負擔地說謝謝、麻煩你了的「好」。
只是林南朝做不到來者不拒。張姨給他東西還是下意識想拒絕,上學的時候喜歡他的人偶爾送點禮物,林南朝也會千方百計還回去。當然不是覺得自己不配,只是做人的基本禮貌,不過不排除小時候的習慣已經改不掉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