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逻辑上来说,是不能完全排除有第三者在柳左之后去过吕文萱家中的可能性的。但这仅仅是逻辑范畴,一味按这种逻辑推理下去的话,吕文萱也不能排除自杀的可能嘛。
最后定案,将凶手锁定在柳左的原因是,柳左与吕文萱的最后一次幽会后,第二天一早就出差了,两天后才回来。他的工作极少出差,这次出差也是他自己争取来的,似乎有些心虚的嫌疑,最重要的是,在他的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了一沓照片,照片内容是他与吕文萱在室内的一些私密照片,决定性的一点是,装照片的文件袋上有毒药的残留,残留物与吕文萱所中之毒完全吻合。
柳左的证词里说,他是在当晚离开吕文萱家时,在自己的汽车挡风玻璃上拾到这个文件袋的,不知道是谁放在那里,他当时打开看到后,判断为有人想勒索他,但他相信此人不是吕文萱,她要钱不需要这么干,开个口,他会满足她的。他也想不出是谁在吕文萱家里偷装了摄像头,当时想返回去和吕文萱商量,可是又想到,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不想让吕文萱一起担心,干脆安静等几天,等到勒索者主动来接头了再说,没想到当晚吕文萱就出事了。
柳左这份证词既无证人也无证物。警方是从另一个角度判断的,吕文萱的确在勒索他,因为最可能在她家装摄像头偷拍的人正是她本人,并且,警方从照片的拍摄角度上分析,镜头正是来自吕文萱电脑桌的方向,从成像质量分析,也可以确认照片是出自吕文萱电脑上的那个视频摄像头。而柳左身居官职,明白一旦事发必然身败名裂,杀人动机就产生了。杀人行为的推理也显得合情合理,并且还有证据支持,这就由不得柳左再三地声称清白了。
柳左明白形势后,选择了沉默,之后接受了审判,律师循例问他是否需要上诉,反正“上诉不加刑”,他拒绝。应该说,在这种情形下,他作出的还是最佳选择,先保命,否则真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自己早就成了地府老员工了。
六、预谋的前奏
这是杜宇与白惠结婚后的第一套房子,也是第一次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在购房的选址、看房、装修等一系列事情上,全是由白惠一手操办,他没有插手,也不想插手,结婚九年才给妻子一套房子,杜宇觉得愧疚,他想,这件事情一定要让白惠完全做主。白惠主动与他商讨的时候,他就说:“只要你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