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蘭露出嬌羞的表情。
等他一走,祝蘭就按照安夏說的,尋找李英做生意時留下的各種證據。
夫妻這些年,就算李英不跟她說生意上的事情,她也或多或少知道一些。
他也從來沒想過這個一直逆來順受的妻子,竟然敢反了他。
與生意有關的文件都放在書房幾個上鎖的抽屜里,他以為收得很好。
但是,抽屜,總是有備用鑰匙的。
本來祝蘭只是想坑李英的公司虧錢,安夏提醒她:「如果他產生了債務,你也要還。」
沒辦法,婚姻法就是這麼規定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持有公司產生的負債也好,違約金也好,只要能證明這筆錢是用來維繫日常生活的,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祝蘭沒有工作,李英的公司收支符合「維繫日常生活」的條件,所以,產生了債務也有她的一半。
除非她有鐵證,證明她不是靠丈夫收入養的。
無論把家務勞動說得多麼偉大,保姆工資有多麼高,全職太太是家之瑰寶,國內法律就是不承認家務勞動的價值。
所以,現在想無傷離婚,只能狠狠心,找出他的犯罪證據,把他送進去。
祝蘭無比後悔,當初怎麼就中了邪一樣的要跟他在一起,還中了邪一樣的辭職當全職太太。
就是在一步步的忍讓之中,她才徹底的被這個男人拿捏住,因為沉沒成本太高了。
被打了幾次,終於把她打醒了,再加上安夏願意幫她,她義無反顧。
在抽屜里有不少文件,安夏看出了一些票據存在問題,發//票居然是連號的,連著幾十張,填寫的筆跡和顏色挺統一。
「這也太不走心了吧。」安夏搖頭,審計來一抓一個準,也可能是給審計餵了不少錢?
敢這麼做,要麼是太蠢,要麼是上頭有人,太橫。
上頭的人還真給找著了,李英很有想法,把送過的人名都記了下來,包括送了什麼。
除了送票子,還送了不少投其所好的古董、名貴珠寶等等。
安夏知道這個人,每次官腔打得十足,譜擺得那叫一個到位,給紫金找過一些麻煩,想讓安夏「懂規矩」,最後由安夏與他惹不起的人合作而告終。
目前他的位置已經不再穩固,本來就有人惦記著他的位置,現在他上頭的人站錯了隊,已搖搖欲墜,護不住他了。
紀委正在收集他的材料,剛巧有人匿名寄來了一份有個叫李英的商人向他行賄清單。
如果此人管的是其他行業,李英大概率是五年。但是此人管的是藥,李英與他交換的是允許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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