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總請放心,絕對有效,辛月是我們公司的法人代表。」
安夏不動聲色:「哦,我以為辛磊才是老闆。」
安夏還是十分懷疑,這倆一個是老婆一個是妹妹,古代要是株連九族的話,她倆都跑不了,她倆會真心跟她談生意,而不夾帶一點私人恩怨?
「安總很謹慎。」鄭雅笑了。
安夏回以微笑:「沒辦法,這麼多人都看著我呢。」
「我明白你的顧慮,如果不放心的話,可以由貴公司草擬合作的合同方案。」
「誰來主導擬定不是問題,反正都要一條一條過。」安夏看著鄭雅的眼睛,「重要的是以後的合作,一旦開始,就是要投入時間和精力,都希望能有一個好結果,而不是鬧得不堪,難以收場,還沒賺到錢。」
鄭雅又與辛月交換了一個眼神,辛月點點頭,鄭雅才慢慢開口:「安總不用對我和她戒備的,我們對辛磊,本來也沒什麼感情。」
辛磊本來是一個國營藥企的小員工,腦子靈活,一路混了上去。
鄭雅家裡有權有勢,她看中了辛磊的勤奮刻苦,以及長得還不錯。於是不顧家裡人的反對,就跟辛磊結婚了。
婚後,她才發現辛磊對走捷徑有著迷之熱愛,需要走的他走,沒必要走的,他還要走,感覺就是不走捷徑就是吃了大虧一樣。
鄭雅勸了半天都沒用,她覺得這個男人不中用了,想離,但是那時已經有了孩子,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以及等等的折騰。
公司的情況還有些複雜,要是離婚,夫妻倆的股份就不算同一行動人,公司的控制權會落到另一個人的手裡。
「這個公司里,我也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不想讓它落到別人手裡。」鄭雅說。
呃,你當著他妹妹的面說這個,真的好嗎?
安夏又望向辛月。
辛月看起來很文靜,頗有古代大家閨秀的氣質。
「這個法人,不是我想當的。」辛月輕輕的說,聲音也很柔軟。
「是我哥怕擔責任,讓我做的。」
辛磊開公司的時候,對辛月說:「公司里的事你不用擔心,都由我來做。萬一遇到什麼需要後悔的事情,你就說你沒有授權給我,我無權做這個事,之前談的都不算。」
再加上那會兒辛月年輕不懂事,覺得當法人,不就是當老闆嗎?
當老闆,挺威風的,公司里的事不用干,哥哥還會給她錢。
後來還是鄭雅告訴她,法人,就是上法庭的人,公司出了任何問題,法人代表都得負責。哪怕事情不是她做的,她也要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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