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母回手又一巴掌扇下去,「說,到底怎麼回事?」
郝瑩梨花帶雨道:「約我的人是陳明輝,我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別人,和我處對象的也是陳明輝,所以他不能走。」
陳明輝冷笑,「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你說你和我處對象,是我約你來的,那你有證據嗎?」
「有,我有信。」郝瑩忙道。
「信在哪?」陳明輝又問。
「信給你了,在你那裡。」
陳明輝譏笑道:「還是空口白牙無憑無據,想說誰就說誰。那是不是你明個又看上別人,和你處對象或者約在這的就又換了人。」
「不是的,你知道不是的,是你讓我給你寫信約在這裡的。你親口對我說的,只要我把自己交給你,你就把你所有的錢都給我,隨便我花。」郝瑩去抓郝母的手,試圖給自己找個同盟,「爸媽,約我的人就是陳明輝,你們別讓他跑了。他答應出一千元的彩禮給咱家,有這錢,小弟的聘禮錢就有了。」
郝母登時眼睛就直了,一把薅住陳明輝,「我閨女說了,是你騙她來的,這事你也有責任,事情不說請楚你別想走。」
郝建材這下也跟著道:「不拿錢,你別想走。」他娶媳婦的錢可算有著落了,不管他姐到底失身給了誰,這個陳明輝是絕對不能獨善其身,必須把一千元錢給他吐出來。
「大家聽聽,這哪裡是處對象,分明是看上我的錢了,知道我賣房子賣了兩千多元錢,就要訛我。」
「我沒有,陳明輝,事到如今你不能這樣對我。」郝瑩不敢相信地瞪著他,「當初你騙我身子的時候說的怎麼怎麼樣好,現在就翻臉無情了嗎?」
「停!」陳明輝比了個手勢,「你搞清楚,被當場脫光捉住的是你和別人。行,就假設你約的人是我,那麼為什麼來人不是我,你卻仍和他發生了關係,是說你就是這麼一個隨隨便便的女人嗎,人皆可夫。那麼我再替你想個理由,黑燈瞎火,你沒認出來是我,錯把別人當成了我,意外發生了關係。那麼你更不應該找我,而是應該找警察報警,王世楠這是犯罪,流氓罪,夠槍.斃了。」
陳明輝冷笑:「用不用我幫你報警?」
知道被算計後就一直保持沉默的王世楠終於不再沉默,「我沒犯罪,是她引誘了我,我有證據,是郝瑩給我寫的信,她在信里約我來這裡,信就在我褲子兜里,你們可以自己看。」
「你褲子在哪呢?」張菊摸了摸,她給兒子套的是毛褲,外褲不知道扔在哪了。
王世楠道:「我褲子在郝瑩身上穿著呢,信就在最外層口袋,你們一翻就看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