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第二日就去了海市,在幾個有服裝設計之類相關專業的大學門口招工。這時候大學生可是很稀有珍貴的,來來往往的學生一看他們兩個這麼年輕,根本就是兩個孩子出來招工,就都沒瞧上眼。甚至還遭到不少挖苦。
直到傍晚,天黑了,一個女生才戴著帽子鬼鬼祟祟跑到兩人跟前問,「你們真招設計衣服的」
陳明輝點頭,「是的,服裝設計師,我們想創造自己的品牌,需要好的服裝設計師。」
女孩道:「可我還在上大學,今年才大二。我是學服裝設計的,但沒法去你們廠里上班。」
「人不來也可以,但是作品要有。」陳明輝早就想到這個問題了,「每季的服裝設計可以畫出圖紙寄給我,但必須保證要有作品,至少五種不同風格與款式,當然最重要的是一定得是自己設計的,不能抄襲別的品牌。否則一經發現,不管有沒有給廠子造成損失,都要對廠子經營賠償,賠償金額有可能高大幾十萬元。」
女生嚇了一大跳,驚道:「那麼多錢。」說著就退卻了。
陳明輝反問道:「要是不抄襲的話,自然不用賠償,難不成您來應聘抱著就是抄襲的心思,不然為什麼會再會在意抄襲後的賠償金額。要是這樣,我們還不敢用你呢…」
「當然不是。」女孩迅速否認,「我就是單純嚇了一跳,你這麼說也是啊,只要我不抄襲不就沒事了。我就是學這個的,家裡大人小孩的衣服一直都是我在做,從小就有這方面的想法,做出的衣服和別人就不一樣,所以這個對於我來說不難。可是不需要去上班的話,工資怎麼算。」
陳明輝道:「每月固定工資三十元,設計出新品只要被採納,額外給一種款式的新品給十元的獎勵,根據賣出件數還會另外再給提成。一千件以內,再給十元,一千件以上,每件提成五角。」
聽著不多,可這會兒的衣服才賣多少錢,夏天薄款,一件不過五六元,能提五角已經很多了,更何況要是真能賣出上千件,那可就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女孩當場就心動了。
「我干。」
陳明輝這時候將擬好的合同拿出來給女孩看,上面有福利也有違背合約的賠償。女孩是第一次簽這種合同,也怕上當受騙,所以看的特別認真。逐條看下來,沒發現問題,就要簽字,被陳明輝攔住。
「等等,我們需要你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複印件,現在你可以先給我們高中畢業證的複印件,等大學畢業後,我們需要你的大學畢業證複印件。同時,如果你大學畢業,我們還在合同期,你是不能去別的地方工作的,只能來我們廠子,否則就算違約,要給予我們賠償。」
女孩子道:「這個我知道的,我有在合同上看到這些。我看這裡寫著第一年是試用期,如果不滿意我或者我不滿意你們,你們有權解除合同,我也有權解除合同,這都是不用賠償,只需要提前一個月講清就行。」
「對的。」
「那就沒什麼問題了,你們等著我去拿身份證和高中畢業證,正好我們學校可以複印,我直接把複印件拿過來。」女孩說完轉身跑回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