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讓老天派你來懲罰我,真有下輩子,那就換換, 讓我來折騰你。」
……
曾經的記憶如閃回一般躍進大腦。
吳銘——
只一個名字就能讓她濕了眼眶。
林薇知道這個吳銘不可能是自己期待的人,但她仍舊感到恍惚。
明明是不久以前的事情, 卻仿佛已經隔了一個世紀那麼久。
她都不知道這個人曾經在自己人生中留下這麼多的痕跡,那些稀鬆平常的過往,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在你的生命里成為最重要的記憶。
她一直以為自己無依無靠,如浮萍一般漂泊,用事業和物慾滿足自己內心無邊的孤寂。
可原來,她也是有家人的,那個總喜歡在她耳邊碎碎念,鞭策她,包容她,鼓勵她,支持她的人。
她現在是大家長,要養家,有弟弟妹妹,要以身作則,不再那麼任性,忙起來也顧不上選衣服,妝畫得也很敷衍,沒有時間去玩,更沒有手機電腦做消遣。
重生後,她過得很好,一切都有條不紊,可這樣充實的日子,總感覺少了什麼東西。
她的親人,她將對方遺失在了過去。
可能永遠都無法再找回來。
……
赫姿無疑是很成功的。
不過,報紙上關於赫姿的爭議很大,有很多批評的聲音,認為這是助長奢侈糜爛之風。
對於報紙上的口誅筆伐,林薇沒有過任何回應。
本身赫姿的定位就很明確,根本就不是賺普通人的錢,她要賺的是富人的錢。
而富人的生活本就奢靡,他們想要從消費上得到快感,這個閾值很高,奢侈品就是給他們設立門檻,享受人上人的感覺。
不管媒體上怎麼評價,赫姿的成功卻是讓很多人都跌破了眼鏡。
有篇報導給赫姿的標籤是【一店勝百鋪】。
之所以這麼說,是有記者專門在赫姿的店裡盯梢,發現赫姿每日流水維持在20-50萬之間。
這是什麼概念?一天幾十萬入帳,那麼一個月的營收達千萬。
林薇在港城有148家奶茶店,全加起來一個月的流水大概在500多萬,比赫姿少了一半。
而奶茶店不能比的是,赫姿是自主經營,不會像加盟店把利潤分銷出去,相對於餐飲業,奢侈品牌的利潤更是大得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