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老家伙呢?他还在附近吗?”
“不。他死了,肺炎——昨天。”
“哦。”
莫尔斯若有所思地走到桌旁,几分钟之后,他有点沮丧地看着店主把这个流浪汉带到出口。
显然,这里不欢迎这样的穷鬼客人光顾,那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也不能在城市的某张长椅上,慢慢啜着苹果酒;不管怎样,他在这间酒吧得不到什么。
“一位你的老友?”刘易斯咧嘴笑了笑,把两大杯酒放在桌上。
“我想他没有多少朋友。”
“可能如果劳森还活着——”
“他就是我们要找来问话的人,刘易斯。他是二号嫌疑犯,同意吗?”
“您是说他突然从祭坛前面消失,杀了约瑟夫斯,然后出来继续礼拜?”
“差不多就是那样。”
啤酒很好,刘易斯靠在椅背上,相当愉快地听着。
“快点,长官。我知道您迫不及待地想告诉我。”
“首先,我们顺着你的圣餐杯里下毒的思路。
你看待这个问题的方法有太多的不可能。但如果是莱昂内尔牧师自己把吗啡倒在圣餐杯里会怎么样?然后呢?他的弟弟喝了一口之后,他可以假装圣餐杯已经空了,转身对着祭坛,把粉末倒进去,倒进一点酒,迅速搅拌一下——没有问题!
或者他可能有两个圣餐杯——其中一个已经做了手脚——只要放下这个,拿起另一个。轻而易举!
记住我的话,刘易斯。如果是两兄弟中的一个给约瑟夫斯下了毒,我觉得莱昂内尔牧师的可能性更大。”
“我可以直说吧,长官?据你所说,莱昂内尔·劳森试图杀死约瑟夫斯,结果几分钟之后发现有人更加干脆地干掉了他——用一把刀。是吗?”刘易斯摇了摇头,“这样说不通,长官。”
“为什么说不通?莱昂内尔牧师知道约瑟夫斯会直接去祭衣室,而且几分钟之后他就死定了。圣酒里吗啡的剂量很大,约瑟夫斯肯定会干脆而安静地死去,因为吗啡中毒不会带来痛苦的死亡——而是恰恰相反。在这种情况下,约瑟夫斯的死必然会引起一些疑问,但是没有人会把嫌疑锁定在莱昂内尔牧师身上。圣餐杯已经严格按照教会规范彻底地清洗擦拭过了——这是罪犯销毁罪证的绝佳借口。美妙的主意!但是事情开始急转直下。约瑟夫斯猜到自己有了大麻烦,他在祭衣室里倒下之前,就尽力爬到窗帘旁边大声呼救——声音大到能让所有教民听到。但是某个人——某个人,刘易斯——像老鹰一样盯着祭衣室,那就是莱昂内尔牧师本人。他一看到约瑟夫斯,就像暴怒的复仇女神那样从过道里走下来。
他走到祭衣室里,而所有人都不明就里,或者不敢挪动;他走进祭衣室,残忍地在约瑟夫斯背上捅了一刀,转身对着教民,然后告诉他们约瑟夫斯躺在那里——被谋杀了。”(莫尔斯暗自庆幸,自己对同一事件的描述远比贝尔空洞乏味的场景再现更加丰富多彩、引人入胜。)“他会溅上一身血。”刘易斯抗议道。
“只要他那天穿的是他们今天早上穿的那套衣服,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