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子的確是厲害,這些年在海外沒少積攢財富。
而且老爺子也特別有遠見,當時他就擔心,回國的過程中萬一有什麼意外。
畢竟當時來說,海外華人想要歸國,非常困難,要費許多周折。
尤其是老爺子還帶著大筆的資金,當時也是擔心過程中出意外,所以才提前立下遺囑,對身後事做了處置。
老爺子之所以把大部分固定資產都賣掉,帶著錢回來,有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國外的遺產繼承稅。
如果他把這些東西留給陳家後人,那麼陳家後人必須上繳大筆的繼承稅,之後才能繼承那些資產。
而對於陳家人來說,那些資產都在國外,他們即便是繼承了,用處也不大。
所以老爺子一狠心,全都低價售賣了,把錢帶回來。
至於公司,當時雖然規模不是特別大,但一年的流水也不少。
這是老爺子最後的保障,一旦帶著錢回國不順利,或者出現什麼意外,老爺子還有公司,總不至於什麼都沒落下。
同時,遺囑上還寫了,如果老爺子發生意外,陳思平等人必須找到陳家後人,在陳家後人確認之後,才能繼承屬於他們那六成的股份。
估計,這也是陳思平他們為什麼這麼積極來尋找陳家人的緣故。
如果沒有這一項,那他們頂多就是公司管理者,而不是擁有者。
想來陳思平三人也不願意,費盡心力經營公司,最後卻只能拿到相應的薪酬。
照陳思平說的,這些年公司發展特別好,規模擴大了那麼多,面對每年那麼多的利潤分紅,難道陳思平幾個人就能不心動?不可能。
那麼大一筆錢,卻不歸他們所有,想來陳思平等人也是不甘心的。
為了這筆錢,陳思平他們也必須想辦法發找到陳家人,讓遺囑生效,他們好繼承公司股權,成為掌權者。
而老爺子留下的遺囑上說,四成股份給陳家後人,那樣的話,陳家這邊所占的比例可就不小。
陳思平他們能心甘情願的看著辛辛苦苦打拼出來的公司,進來一個外來人掌管麼?肯定不可能。
可以預見,如果陳家人真的按照遺囑來執行,將來要面臨的問題非常多。
目前來看,陳家根本沒人有這個能力去面對,所以巧蓮挺贊同老太太的意思,他們什麼都不要,索性就都給了陳思平三個。
或許還能因此,讓陳思平等人領個情,免得以後惹出其他麻煩來。
當然,巧蓮是這麼想,不表示哥哥姐姐們也這麼想啊,面對那麼大一筆錢,誰不心動?
「大哥,來,跟我出來一下,有事情跟你商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