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傷殘在左手,楊升元和向叔叔覺得做酥肉和鮮肉餅這種活沒問題,他本人也願意加入。
問他對薪酬方面的要求,他說隨便給多少都行,後來讓他說個具體的數字,大家心裡有數,他說了個1千塊。
現在是看楊舒力的意見,要不要接受這個人,以及薪酬方面的打算,因為上次向叔叔的薪酬方案都是楊舒力一手操辦的。
對此,楊舒力也有準備,趁這機會,乾脆和楊升元說清楚。
他和向叔叔當時談薪酬,說的期限是年底,這意味著翻年後需要重新談。
翻年後,楊舒力不再參與管理方面的事,他只要一件東西:分紅。
他們請什麼人,給人多少工資,他都不管。
對於老陳,楊舒力也是有想法的,左手殘疾,最好在操作間,不合適在櫃檯接待顧客,因為有些顧客可能介意。
但他沒有說出來,人選的事他不想參與了。
當然,百福廣場兩個鋪面的裝修費用,以及開店所需的費用,都由元酥肉所賺支付,這筆錢是在楊舒力手裡,目前帳戶上已經超過10萬。
關於自己的分紅,楊舒力的意思是每個月的利潤的30%給他,其餘的交給楊升元和向叔叔支配。
至於向叔叔能得到多少,讓楊升元和他商量好了,楊舒力不知道該如何為向叔叔「定價」。
經過幾個月的運作,他知道向叔叔的作用很關鍵,是主心骨,很多主意都是向叔叔定的。
如果是他倆開公司,從個人作用上講,應該向叔叔是老總,楊升元是副總,如果沒有向叔叔,楊升元恐怕難以成事。
將來百福廣場的門面開張後,如果楊升元算老總,向叔叔相當於副總,他們怎麼分配,就讓他們自己商量吧。
自己拿30%的利潤,也不會一直持續下去,以後時機成熟,他會把這些東西全部交給楊升元和向叔叔。
但什麼時候交,他也不清楚,現在他還需要每月有一筆收入。
大致計算過,如果鮮肉餅開業,加上元酥肉,兩個店面的收入,30%的利潤,他每個月可以拿到1萬5千以上,這是完全屬於他自己的收入,不再是集體資產。
聽楊舒力這樣說,楊升元表示會和向叔叔商量,他問楊舒力30%是不是少了,拿一半也是可以的。
現在元酥肉一個月利潤兩三萬,加上鮮肉餅,一個月四五萬的利潤,拿一半完全可以,剩下的錢支付幾個人的工資綽綽有餘。
楊舒力沒有同意,堅持只拿30%。多拿幾千塊或者一萬塊沒有太大區別,還不如做個高姿態。
他提醒楊升元,對向叔叔的「定價」要慎重,有個原則,楊升元是老總,向叔叔是副職,就算他事情做得多,也不能超過楊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