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會想要自己喜歡的,也會稚氣的撒著嬌,會在闖了禍之後眼淚汪汪,但是我們不會厭恨他們。
因為小孩子,是有任性的權利。等他們長大了,見識多了,進入社會了,他們也就告別那份天真歲月了。所以當他們還是孩子的時候,他們應該幸福快樂。
我相信很多人都是這樣認為的,這也就是我們在看到里斯滿海灘3歲難民孩子的死亡時會憤怒,在看到吉丹□□時代餓死的孩童時感到悲傷,在看到小孩子渴望學習渴望讀書的渴求目光的時候感到痛心。
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因為孩子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傷害。
那我看到的流星街的小孩子,是什麼樣嗎?
有一點髒兮兮的臉瘦的沒有多少肉顯得一雙眼睛出奇的大,大大的眼睛裡滿滿的都是警惕,額,說的一點都沒有誇張,就像草原上的最野的孤狼,那目光讓我這種從小就生活在和平安逸的人只感覺毛骨悚然。
那是時時刻刻在警覺著,專注,銳利,冷酷,仿佛一切就只是為了發現一個破綻然後把對手撕成碎片。
凜冽到近乎野蠻。
這樣的眼神,出現在叢林裡面的野獸身上,出現在天空競技場的選手身上,出現在殺手身上,我都不會感到奇怪恐怖,但是這樣的眼神出現在一個3歲的孩子身上,我感覺到很悲哀。
是什麼樣的環境,什麼樣的生活,將孩子眼中天真抹殺,染上本不該出現的色彩?
我不怪這個孩子,包括他想殺我的這個行為,我都不怪他,這並不是因為我有一顆聖母瑪利亞的心(那玩意我也從來都沒有過),而是因為這就像我們不能指責老虎吃肉是殘忍事情一樣,這就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這就是他們活下來的辦法。
我想活下來。
想活下來。
活下來。
這是這個孩子眼裡的全部。
活下來,這算願望嗎?這難道不應該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嗎?為什麼對於這么小的一個孩子,活下來,都成為了艱難的渴望?
這不是孩子的錯。
但是,這不是孩子的錯,那麼是誰的錯?
流星街的成人嗎?他們也是這樣長大的。
這讓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個故事,記者詢問放羊娃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