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這年頭大家都是同樣的想法,幹什麼都得留一手,劉邦很懷疑韓信寫兵法的時候也留了一手,肯定還有什麼心得是只傳自家人的,因此,既然不能逼著他繼續寫,那就讓老劉家變成自家人吧!
對於劉媛的婚事,舒雲自然是有一定想法了,作為公主,其實擇偶上頭,有著不少局限性,自由戀愛這種事情,幾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說,在這個時代,幾乎不存在什麼自由戀愛的土壤。劉媛的選擇其實很少,選擇徹侯吧,大多數年紀都已經很大了,選擇他們家的孩子吧,食邑比較高,排行靠前的那幾個,處於結婚年齡的,也都是比較年幼的孩子,甚至多半是庶出,讓劉媛一個嫡長公主嫁給庶出的徹侯子弟,這不是開玩笑嗎?
總之,想要選一個年齡合適,身份也合適的對象,對於劉媛來說,真的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這也直接導致了劉媛快二十歲了,還沒有成婚。
這其實是不符合朝廷的宣傳的,為了增加人口,朝廷如今在宣傳早婚政策,女子十五歲不出嫁,那就要多交一份人頭稅,這個稅對於有錢人來說算不上什麼,但是對於尋常人家來說,就是一個比較沉重的負擔了。
而皇家公主到了這個年齡不出嫁,顯然是不符合這個時代的主流價值觀的,這才是之前劉邦一時腦抽,想要給劉媛選一個只比他爹年紀小一點的丈夫的緣故。張敖呢,雖說年紀已經三四十歲了,不過好在前頭妻子已經死了,他沒有正經的王后,劉媛嫁過去呢,就是趙國王后,也算得上是不錯了!
但是跟韓恭比起來,張敖呢,就顯得有些不行了,年紀大了,都差點成橘子皮了,而且呢,這個人性情軟弱,沒什麼主意,而對於大多數的女性來說,一般都是不會希望自己的丈夫是個軟弱的男人的。就算作為公主,不嫁個什麼英雄豪傑,也得是個青年俊傑吧!
所以比來比去,劉邦覺得,還是韓恭更稱心一些。
舒雲點了點頭,說道:“既然陛下已經想好了,那麼就跟女兒說一下吧!只要她同意了,那就沒什麼問題!”
劉媛當然沒什麼問題,她也很絕望啊,到了青春期的時候,女孩子就有些春心萌動了,劉媛以前的時候呢,作為一個大姐姐,要護著弟弟,還算是有些責任心的,但是等到劉盈做了太子,還越做越好了,劉媛發現弟弟不需要自己保護了,她對於舒雲教她的許多東西興趣並不大,什麼都只學了個大概,然後就不感興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