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們既然這麼餓不擇食,為什麼剛才不把你們帶來的東西吃完,撿我做的吃不難為自己嗎?
不過老實說,我覺得這個情人節過得還不錯。
熱鬧!
希望我們三人可以順利成為死黨,之後成為一生的摯友,那不是太棒了嗎?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不是三開嗎?
這是我今天
第二篇情人節特典,我去寫文豪那篇的情人節特典了。
有沒有覺得我超努力,超棒哈哈哈哈哈!
打滾求評論求收藏哈哈哈
第12章 ACT 11 與其同情老師,還不如同情我自己
在轟君沒有留意我的時候,我下意識地會去猜想他是不是離家出走什麼的。我這種情況比較特殊,我在開始鍛鍊的時候就有和我媽媽打過招呼了,而且晚上我也發過簡訊聯繫過,所以沒什麼關係。
我這人性格就是喜歡瞎操心,哪怕我還挺忙的。
我吃早飯的時候才突然想起我放了幸平鴿子,免不了要回去說道歉。但是轟君這樣的狀態我又不是很放心,怕他漫無目的,又怕他做出奇怪的事,畢竟他昨天晚上的狀態很不對勁。
而且,不是我錯覺啊,轟君一直跟著我Orz,就像小尾巴一樣跟著我。有種我在路邊餵養了一隻流浪小喵咪,然後它看著我深藏著鏟屎官的潛質,就跟著我了的即視感。
事實上我們吃完飯後,理應就是散夥的代名詞了,我也和他說再見了。然後正在順路買菜回家的時候,我發現轟君一路尾隨我。最讓我頭疼的是,他跟蹤得明目張胆,就是我停他停,我走他走,我回頭看他,他就站在原地低頭研究旁邊的廣告貼紙,我想問他怎麼了,他直接掉頭走。過了幾分鐘後,他又跟上來了。
我這個時候才發現,這個大神是不是其實有點脫線的天然。
我愁得要頭禿。
我沒有錢總是在外面吃飯的,感覺繼續陪轟君,我還得花一筆錢。
我沒有太多朋友的其中一條原因就是我個人錢財沒有很多,經不起同學相互往來的「應酬」。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有一樣的感覺——感情這種東西雖然很難培養,可遇到吃喝就會變得比較容易處理。大人不是常常有什麼飯局的說法嗎?我覺得是異曲同工。在吃吃喝喝裡面培養同學的感情似乎是最容易,也是最通用的交朋友的手段了。放學一起約個飲料啊,去小賣鋪一起買個麵包啊,在學習之外締結起友誼,這是我觀察來最快的交友手段了。
但我既不可能每次都和別人出去玩,也不可能總是讓別人請,所以我從小到大,除了因為同學要抄我作業外,我這麼個無個性又是個窮孩子,自然而然沒什麼朋友,連畢業手冊上也沒有所謂的朋友給我簽名,除了爆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