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死的話,我死也會拉著你一起陪葬。」
然後那個小學生放棄他的狗自己跑了,我見狗開始安分了便鬆開自己的手, 讓它跑了。
我在河堤旁邊洗臉, 感覺自己像是勇士一樣。然而第二天,我媽媽被叫去辦公室, 因為那個小學生告狀說我傷了他的狗,還故意嚇他, 他媽媽就跑到學校來專門看我到底是誰,還叫我媽媽賠償。
「我們家孩子是可以當英雄的,跟你們無個性是不一樣的。你知不知道?他是一點傷都不能傷到的,你懂不懂?一個無個性的廢物,有什麼用?還不是要靠我們家孩子保護,還想要攻擊他恐嚇他,你們還要不要臉,基本道德觀呢?你們是不是不用英雄保護了?說啊!」
我的勇氣還沒有消散,想要據理力爭時,我媽媽給對方土下座,叫我不要跟她們爭執。我當時整個人都是崩潰的,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來吃的苦到底是為了什麼。
個性就有這麼重要?
我第一次覺得這個社會的不公。
可是面對這樣的不公,我除了咬碎牙把血水往肚子吞下去我真想不到什麼。
校園霸凌很常見的,我只是其中之一。我在想,有沒有辦法徹底消除這種情況!
我想要變得強大起來,把大量的時間投入讀書里後,我這種反抗的思想反而開始麻木了。我漸漸覺得這是我無法抗衡的世界。即使我學習第一,人的劣根性,人對於強者崇拜,對於個性崇拜,都不會改變一絲半毫。哪怕我是征服了世界,把我的思想塞到所有人腦袋裡,還是會有人被欺負,還是會有人被不公平對待。我不想欺負任何人,有個性也好,無個性也好,我只是覺得個性真的沒那麼重要,重要到僅僅只是有無個性這一點就可以碾壓其他人。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我自己。
……其實我沒那麼善良啦。
那天放學後,爆豪扯著我去揍那個學生,揍到學生哭天搶地,連回家告狀都不敢。而我就在旁邊抱著爆豪的書包眼睛眨都不眨地看著他。
「有什麼好看的?」爆豪抹著臉上的鼻血問我。
我不知道爆豪知不知道我那時候書包里還藏著一把在手工課用的剪刀。學生的比較小,我偷的是老師的,又大又鋒利。
我長這麼大還沒崩壞,爆豪真的功不可沒。
爆豪挑戰高年級的傳聞一下子傳遍學校,不久就成了一代校霸。然後他又經常跟我在一起,所以我接下來的小學生活就是負責幫爆豪跑跑腿,記筆記這種小弟工作。
……
小時候我還在想,我要是女的,以後就把自己養漂亮點嫁給他。但是想想不大靠譜,以後我一定會幫他追到最漂亮的女孩子,爭取當爆豪孩子的乾爹。
靠著這種想法,我活了很久。
初中後就沒像小時候那麼傻了,開始思考更多的人生。而且爆豪初中後也不是特別跟我玩了,聽說是交了女朋友什麼的。傳聞中的女朋友長得特別漂亮,我偷偷看過,真的就特別漂亮,像電視明星一樣。
只一眼我就面紅耳赤。
雖然我一般對女生就很害羞啦。
然後我就自覺離爆豪也遠點了,不打擾他和女友的兩人時光了。後來初三畢業後,沒見到她和爆豪最後繼續交往。想到是因為不同高中繼續維持艱難的異地戀而分手,我還可惜好久。
我怎麼會越想越遠!!!
我晃過神,我才發現我走馬燈都走完初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