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敬也有自己想法:「那我們互相題字吧。」
譚昭看了一下自己包得嚴實的右手,抬頭:「你確定?」
「確定……吧。」
反正不管確不確定,這事兒就這麼約定了,兩人路過布莊買了兩身白衣,那是一個潔白無瑕,時人最喜歡的裝逼款。
譚某人被自己搬起的石頭砸了腳,只得被逼上梁山。
「先說好,你可不要嫌棄我的字,前頭十多年,我可是上虞城頂天立地的閒散子弟。」
王獻之抽了抽嘴角,微笑著點了頭。
兩人相背而立,提筆就來。
為了兩個億,譚某人也是拼了,左手執筆,以筆作劍,反正現在流行各種狂亂的草書,他的草書就真的寫得一般,僅有的那點兒書法涵養都是為了應付科舉考試,天知道後世流行各種楷書、館閣體,他是真的很少寫草書。
虧了虧了,希望王子敬少年不要將衣服傳出去,不然他老臉都丟沒了。
「好了。」
「我也算是好了。」
用的特殊墨硯,入水不化,待筆墨干透,就可以穿了,現下許多人都喜歡在自個兒衣服上書寫畫畫,要下雨天花了,豈非不美。
大概是因為譚某人鋪墊得太好,王子敬有些驚嘆於對方的字,其形只能稱作一般,但其意含而不露,卻莫名有種鋒芒劍出之感,藏鋒其中,風華難掩,好字。
「疏之,你也太謙虛了。」至於字形上的欠缺,不過是熟能生巧罷了,王獻之覺得即便他爹看到,也會稱讚寫字人的風骨。
書之一道,最難不過風骨。
譚昭:……實不相瞞,他其實是當畫符來寫的。
「是嗎?是子敬你太客氣了。」
王獻之少年非常有原則,表示自己絕不會隨隨便便誇人,會非常珍惜這件衣服。
這樣就好,應該沒第三個人看見了,譚昭表示自己會同樣珍惜,可他卻不知道王子敬的珍惜與他理解的完全不同。
不久的以後,譚某人就會知道,王少年珍惜地穿著這身衣服,見了才華橫溢的夫人,見了書法各有造詣的兄長們,見了……偉大的書聖老爺子王羲之。
但好在,這會兒他還不知道。
譚昭很快抱著衣服回了隔壁,虞韶已經回來了。
這山神自從下了山,脾氣那是一天比一天暴躁,這會兒猛飲了一大杯水,臉上顯有些不大痛快:「氣死我了!」
「怎麼了?」
「狗眼看人低,不是士族怎麼了!士族了不起啊!」虞韶又猛喝了一杯,道,「你是士族嗎?」
「……是。」
得到肯定的回答,山神大人更氣了:「那姓賀的姓馬的,都是嗎?」
「……也是。」
虞韶有點兒不懂了:「你們凡人真是奇怪,都是一個鼻子兩隻眼睛,做什麼還把人分作三六九等,難道這樣,就會讓人快樂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