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楊虹早就勾勾搭搭,」蔣振用雙獐目瞄常在峰的反應,「要不是楊虹家裡不同意,估計早就結婚了。前些年每次約會都是我和蒼志揚給他放風,現在也習慣用我把眼兒。」
「蒼志揚?」常在峰認真回憶羈押名單,好像沒這個人。
「嗯?」蔣振點頭,「不知道犯啥事兒了,去年開始就沒影兒了。」
常在峰立刻瞅瞅於軍。
於軍會意,在筆錄旁邊的小本子上單獨標了一筆,準備回頭調查。
「你說的約會是楊虹婚前還是?」常在峰又問蔣振。
「婚前還用得著我們?都是楊虹老公沒死的時候……」蔣振說,「警察同志,我這麼老實交代,算立功嗎?」
為點小錢就殺死親生母親的人,自己卻不想死。
常在峰心中萬般嫌惡,面上卻不能表露太多,「要能提供破案線索,當然就是立功表現。你都進這裡來了,犯罪事實不能抵賴,少想別的,能交代什麼交代什麼才是你的唯一出路。」
蔣振勾著腦袋尋思半天,咬著牙說,「我就是被這哥倆給害了,要不頂多是個小混混,不至於啥都來……警察同志,那個甄陽根本不是啥好鳥,我曾親耳聽他跟甄星說過看上楊虹就是因為她爸有權,不然甄天水再有錢,他家也批不著那麼好的石場。什麼年輕企業家哩,靠睡娘們才拉上的關係……」
常在峰單手捂住線條鋒利的下巴。
甄天水貪污,給甄陽提供資金開設石場沙場,甄陽通過隱形裙帶關係攀上楊市長,後者雖不同意他跟女兒發展感情,卻在女兒結婚之前就利用職權為甄陽提供了許多便利條件,應該是收了他的賄賂。
為什麼非得同一個和自己女兒不清不楚的人發生金錢往來呢?沒有更好的選擇?還是覺得信得過?
暫時把蔣振交給於軍審問,常在峰跑到嚴俊思那邊翻看他們查出來的資料,當他查到楊副市長在陽光石場獲批之後的第六個月就由國土資源局的辦公室主任變成了局長,心裡有些明白了。
做買賣的急需手續,好開業盈利,當官的想得提拔,需要資金潤滑關係,當然一拍即合。
手握權柄的人看著威風凜凜,當真可供選擇的肥羊也不多,尋常人拿不出那麼多錢來供養他,時間緊迫之下沒辦法太挑揀。
可是即使能撬開甄陽的嘴,把這個楊副市長拉下馬,林勇的案子還是破不了。
常在峰看不出林勇同甄陽開設石場有什麼厲害關係。
還有那個杜長江,又充當了什麼角色呢?
後來他問林天野,「甄陽開石場的那年你也不小了,聽林叔說過想干別的生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