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語速緩慢,林英的這番話並沒控制在十分鐘之內,但是沒人催她,甚至在她結束之後還有很短暫的一陣寧靜。
而後女主審官面容嚴肅地詢問原告方還有什麼指證意見。
原告方又闡述了些意見,多少有些蒼白無力。
話語權再次輪到秦冬陽身上時,他將自己拍攝下來的一些圖片投影到大屏幕上,娓娓地說,「案子引起了不小的網絡關注,這些圖片,有心人應該已經在我的媒體號里看過了。之所以還在這裡重放一遍,是想通過它們對更熟悉網絡更尊重規則更年輕更有活力的人們說,作為被指控方,我的當事人並不想要法外施恩,而想求個公正!」
第168章 想讓他買
屏幕上投射著林英住宅內部的一些照片。
秦冬陽用雷射筆指住其中一張,「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命運,我的當事人林英足以稱之為她那代人的佼佼者,退休之前做到了企業單位黨支部書記的職位,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度毋庸置疑。她說自己沒什麼用,如果單以個人財富衡量,確實如此——這是她的家,不到六十平米,裝修極為簡單,只有兩間臥室和一個小暗廳,沒有正規意義的陽台,擺不下很寬大的沙發。就是這麼普通的房子,她也才從廠區的老公房裡搬進來幾年而已,她剛才提到的兒子,並沒在這裡居住過。」
換了一張圖片,秦冬陽繼續說,「然而做媽媽的,還是給兒子留了一間臥室,屋裡很認真地擺著他留下來的東西,鞋帽,玩具。另外這張是林女士自己的臥室,她在這裡送走了終生伴侶,和豆子共度晚年。照片是本案發生之後拍攝的,截至目前毫無改變,豆子用過的小墊子和食盆水碗還在原處,說得上物是人非。從這兩張照片就能看得出來豆子作為一隻小狗,在我當事人心目當中的地位,也就能夠解釋案發當日她因何會情緒激動,以致失手弄傷原告。完全不是網絡上流傳的和原告方認定的蓄謀而為。一個愛兒子又愛小動物的人真的會壞到故意傷害陌生人嗎?她和原告無冤無仇,動機何在?而且,年過七十歲的老人對自己的攻擊力就那麼有自信?我和被告在同一個小區居住,親眼看見過她跌倒後半天起不了身的樣子,這話自然是口說無憑,家有七十歲左右老人的朋友們自行辨別真偽。」
庭審現場安安靜靜。
「有心的人願意去新陽小區打聽打聽的話會知道那裡住著不少回遷戶,很多都是林女士的老同事舊工友,平輩的也好晚輩也罷,對她的評價都很高,從來不會因為她沒有太多錢,兒子也是先天性殘疾而有什麼不好的議論。普通鄰居對她的印象也不錯,七八年的時光,不曾因為豆子的存在對她產生過惡劣觀感,所以才會發生網友上門質問而鄰居們出面打抱不平的激烈衝突。」秦冬陽不看任何人,只看屏幕,「為什麼有的人一上了網就將現實中的包容和善良丟掉了呢?拿她血親皆逝孤身獨居來攻擊她,拿她曾經做過企業領導的經歷來攻擊她,不幸的過往是罪過嗎?我當事人年輕時候的積極奮鬥也是錯誤?原告和網友們是想釐清她該負的具體責任還是打算通過豆子的死亡踐踏掉一個有權堂堂正正活著的衰老生命?她問還能賠什麼,作為她的辯護律師和整個事件的深入調查者,我想問的是,原告和這些被煽動起來的網友們怎麼賠我的當事人?能把豆子還回來嗎?能彌補她那些深夜漫漫無人分擔的痛苦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