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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这个故事交稿后,我基本没再翻开过全文。最近上微博,看到有新读者在催出版进度,掐指一算,距交稿日期已经100天了。加上看到结局部分时,内心有些触动,于是新加这篇后记。

我之前大概翻过一些其他类型的娱乐圈文,当中不乏搞笑的、宠溺的、半写实的、励志的,包括我自己当时写这篇文的初衷也是想写狗血的、不那么合逻辑的爽文。只是写着写着,文的走向就由不得我了。写这篇文的心境和其他文的不同,人设太自主,作者我在写作的后半程,有点被带着走。“带着走”听起来很玄乎,实际就是一个内容:人物个性很强烈,未经思考的剧情无法与之匹配,否则会崩。

薛一颜就是这样一个人物。我在看结局部分的时候感受特别直观。她将奶奶的死归咎于自己,又因为无法面对自己而逃离爱情。尤其到后来,她明明很想念很喜欢椎香,却仍然要远离他,也是这个理由。

文的结局部分,椎香问她:“在我身边不能找到自我吗?”薛一颜答:“不能。”交稿100天后的我看到这段对话有点懵,完全没想到为什么会写出这种对白,有点不合情理呀,为什么相爱的两个人要因为这种缘由强行分开?

后来再看了一遍才发现,“分开”这个行为是薛一颜单方面提出的,椎香并不赞同。在这段感情里,椎香比薛一颜更主动。虽然两人最后还是分开,椎香却完全尊重她的决定,薛一颜远走他乡。我喜欢这样分开,不因为误会、不因为第三者、也不因为国仇家恨,只因为女方需要时间找回自我。这种自我意识的觉醒令我觉得弥足珍贵,尽管写的时候不是奔着这点去,但再次翻阅的时候确实有很明显的感受,不管是薛一颜还是椎香,他们都在这段感情中拥有独立的人格和意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不黏腻,不在一起的时候也依旧各自闪闪发光。我欣赏这样的爱情,并持久向往。

虽然在一篇言情小说里谈女权这个议题有点过大,但我浅薄的认为,女性在爱情里都能够重视自我,何愁在别处迷失呢?

——居尼尔斯,写在20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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